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综合裁判文书

王兴旺与张红建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初字第709-1号 原告王兴旺,男,1954年7月6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杰,河南德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红建,男,42岁,汉族。 原告王兴旺诉被告张红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兴旺于2014年12月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上民初字第709-1号

原告王兴旺,男,1954年7月6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杰,河南德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红建,男,42岁,汉族。

原告王兴旺诉被告张红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兴旺于2014年12月18日以其他原因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兴旺自愿申请撤诉的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兴旺撤回起诉。

诉讼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王兴旺自愿负担。

审 判 长  彭 勃

代理审判员  石岩岩

人民陪审员  李艳琴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时  磊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