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1)内执字第307号 申请执行人魏保印,男,1954年3月22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左义军,男,1973年7月1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贾梦飞,男,1983年5月16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魏保印与左义军、贾梦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魏保印于2014年1月23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内黄县人民法院(2011)内民初字第90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晓林 审 判 员 崔军胜 助理审判员 刘军伟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苏相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