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内执字第285号 申请执行人王巧凤,女,1951年9月29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冯改风,女,1958年11月28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王巧凤与冯改风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巧凤2014年8月11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内黄县人民法院(2013)内城民初字第30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晓林 审 判 员 崔军胜 助理审判员 刘军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苏相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