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105号 申请执行人王志武,男,1972年2月2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马智勇,男,1967年1月16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王志武申请执行马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智勇与申请执行人王志武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3)上民初字第19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