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16号 申请执行人王慧玲,女,1982年6月27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王付伟,男,1981年1月18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王慧玲申请执行王付伟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付伟因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王慧玲对此案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法执字第31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