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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六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91号 申请执行人王六,男,1964年11月23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系经理。 王六申请执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91号

申请执行人王六,男,1964年11月23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系经理。

王六申请执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按照本院(2013)上民初字第9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3)上民初字第95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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