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 审 决 定 书 (2014)安中刑申字第2号 原审被告人原保根贪污一案,本院于2011年3月16日以(2008)安刑再终字第107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原保根无罪,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符合再审立案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进入再审。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 审 决 定 书 (2014)安中刑申字第2号 原审被告人原保根贪污一案,本院于2011年3月16日以(2008)安刑再终字第107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原保根无罪,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符合再审立案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进入再审。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
上一篇:贺现保与汤阴县人民政府及李晋峰土地行政批复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下一篇:没有了
浏览:1178次
4S店老总带“40辆宝马”失联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浏览:1108次
摩洛哥两女子因裙子紧被控猥亵 500名律师自愿辩浏览:954次
越南新娘跑救助站求助 律师:花钱买新娘缺保障浏览:950次
维护法庭秩序需要将“死磕派”律师定罪入刑吗?浏览:930次
吕红兵:尊重律师不是用来谈论的,而是用来实践浏览:894次
复旦投毒案林父解除律师代理关系 辩护观点有分歧浏览:885次
美华裔警察误杀非裔案再开庭 律师吁撤销控罪被拒浏览:859次
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律师:须经父亲同意浏览:7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