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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东与王文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太民初字第1679号 原告王振东,男,1978年6月2日出生,汉族,村民,住太康县。 委托代理人李志华,河南豫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元元,又名张园园,女,1985年2月29日出生,汉族,村民,住太康县,系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太民初字第1679号
原告王振东,男,1978年6月2日出生,汉族,村民,住太康县。
委托代理人李志华,河南豫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元元,又名张园园,女,1985年2月29日出生,汉族,村民,住太康县,系王振东之妻。
被告王文超,男,1986年3月6日出生,汉族,村民,住太康县。
委托代理人刘立中,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振东诉被告王文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陆昆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振东及代理人李志华、张元元,被告王文超的委托代理人刘立中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振东诉称,2014年7月17日20时40分,被告无证驾驶宗申牌两轮摩托车,沿太康县老冢镇新庄至徐集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到徐集变压器房处,与站在路边吃饭的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该事故经太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治疗,被告支付原告6600元后,拒不支付其他费用。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20000元(不包括被告已支付的6600元)。
被告王文超辩称,原告在医院住院不是46天,应该是40天。原告应该提供40天的每日清单,在开庭时只提供了部分清单,原告存在挂床现象。原告出院后在个人诊所的医疗费不应该由被告承担。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17日20时40分,被告无证驾驶宗申牌两轮摩托车,沿太康县老冢镇新庄至徐集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到徐集变压器房处,与站在路边吃饭的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伤。2014年7月29日,太康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太公交认字(2014)第00021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1、王文超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王振东无责任。原告受伤后于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8月26日(共40天)入住太康县中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其伤情为:1、I型颅脑损伤;2、肩背部软组织损伤;3、右下肢外伤。原告为治疗伤情在太康县中医院共支出医疗费用13193.63元(含被告已支付医疗费6600元)。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本案中,由于被告无证驾驶无号牌且无交强险的两轮摩托车将原告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故原告因该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赔偿,原告所诉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的主张于法有据,其合理部分依法应予支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依法核定原告所受损失如下:1、医疗费6593.63元,(13193.63元﹣6600元=6593.63元);2、误工费1200元(自原告住院治疗至出院止:40天×30元/天=1200元);3、护理费1200元(自原告住院治疗至出院止:40天×30元/天×1人=1200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自原告住院治疗至出院止,40天×30元/天=1200元);5、营养费1200元,(自原告住院治疗至出院止:40天×30元/天=1200元);6、交通费200元(根据原告到就诊医院的路程及次数,酌定为200元为宜)。以上各项损失合计11593.6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王文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当庭一次给付原告王振东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11593.6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王振东负担100元,由被告王文超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陆昆峰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高海涛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