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文法执字第523号 申请执行人谢艳青,女,汉族。 被执行人上海玉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谢燕青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上海玉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本院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上海玉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银行存款15000元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强 审判员 刘立铭 审判员 安洪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 牛 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