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新密民一初字第3206号 原告李登科,男,1991年10月2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晓莉,河南京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学卫,男,1976年11月3日出生。 原告李登科诉被告赵学卫、尚建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撤回了对被告尚建东的起诉。原告李登科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晓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学卫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4年10月5日14时40分左右,被告赵学卫醉酒后无证驾驶豫AS2722号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新密市白寨镇教堂路段向西右转弯时,与原告李登科驾驶的豫AH0Q56号轿车由东向西行驶相撞,致原告受伤及原告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该次事故经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赵学卫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李登科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新密市中医院救治。原、被告因事故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因此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李登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拆检费、事故救助费、停车费、车损、评估费共计40178元。 被告赵学卫在法定期间未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原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事故认定书一份;2、新密市中医院医疗费票据一张;3、原告的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原告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复印件一份;4、估价结论书一份、拆检费票据一份、吊拖救助服务费票据一张、鉴定费票据一组(36张)。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5日14时40分左右,被告赵学卫醉酒后无证驾驶其所有的豫AS2722号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新密市白寨镇教堂路段向西右转弯时,与原告李登科驾驶的豫AH0Q56号车由东向西行驶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车损二台的交通事故。该次事故经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赵学卫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李登科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因伤在新密市中医院住院治疗1天,支出医疗费653.5元;原告的伤情经该院诊断为:1、头皮血肿;2.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所有的豫AH0Q56号车车辆损失经新密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为31185元,原告另支出拆检费1000元、估价费1320元、吊拖救助服务费2900元。原、被告因事故赔偿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依法解决。 另查明,原告李登科从事道路运输行业(其具有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有效期为:2013年4月26日-2019年4月25日);被告赵学卫已经支付给原告1500元赔偿款。 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赵学卫作为肇事车辆所有人,未提供肇事车辆保险信息,因此应由投保义务人被告赵学卫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李登科的医疗费653.5元,有相应医疗费票据证明,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应分别按每日30元、每日10元支持住院期间1天,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营养费为10元;原告未提供住院期间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证据,其主张的护理费本院参照2013年河南省居民服务业的平均工资27878元/年(全年按365天)标准,护理时间支持住院期间,护理费为76.4元;原告未提供其因伤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据,其主张的误工费本院参照2013年河南省道路运输业的平均工资34087元/年标准,误工时间本院根据原告伤情酌情支持7天,误工费为653.7元;原告的交通费本院根据其住院时间、就医地点等因素予以支持100元;原告主张的拆检费1000元、事故救助费2900元、车损31185元、评估费1320元均有相应证据证明,本院予以支持。以上共计37928.6元,由被告赵学卫赔偿给原告,扣除被告赵学卫已经支付的1500元,被告赵学卫还应赔偿原告李登科36428.6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赵学卫赔偿原告李登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拆检费、事故救助费、车损、评估费共计36428.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李登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05元,由被告赵学卫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且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在缴费之日起三日内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审 判 长 李 勇 人民陪审员 杨小龙 人民陪审员 魏亚培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张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