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2016圣诞平安夜,作为法律人,我们是否该好好反思_潇海湘潮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周礼文检察官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4
摘要:【湘潮锐评】 2016 圣诞平安夜,作为法律人,我们是否该好好反思 司法,应发挥定纷止争作用,而不是制造非议之处;司法,应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而不是做汹涌舆情的跟屁虫,社会大众的吐槽地;司法,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不能为社会大局稳定而丧失其

【湘潮锐评】2016圣诞平安夜作为法律人我们是否好好反思

司法,应发挥定纷止争作用,而不是制造非议之处;司法,应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而不是做汹涌舆情的跟屁虫,社会大众的吐槽地;司法,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不能为社会大局稳定而丧失其矫正功能。在圣诞平安夜的钟声即将敲响之际,作为法律人我们是否好好反思这样的问题:我该拿什么给你,我的司法和正义。有时结果可能各异,但事实和证据、程序和法律,我们不能不坚守。法治的道路曲折漫长,但法治的理想值得追求!因为,这,关乎我们每一个人。


2016圣诞平安夜,作为法律人,我们是否该好好反思_潇海湘潮


圣诞夜的前一天,20161223周五下午,新浪微博@北京检察15:15发布了【权威发布: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15:22又发布了头条文章:《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邢某某等五人玩忽职守案答记者》,网络和手机关于雷洋案件处理结果及评论铺天盖地!《北京检方对雷洋案5名涉案警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不断刷屏!

值得肯定!北京检察再一次通过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得为北京检察从事宣传工作的检察同行竖上一个大拇指,点赞!“雷某事件”中,共进行了12次信息发布,这一次是案件结果公布。据丰台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办案程序公开透明,以公开赢公信。此前11次发布,主要公开的是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说明检察机关的工作进度;此次信息发布,是检察机关发布案件终结性处理决定,全面向社会介绍案件办理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展现检察机关依法、客观、公正、独立办理案件的有关情况。

颇有怀疑!这个案件处理结果让人难以相信案件是“独立办理”的!是基于舆论?基于上意?还是基于。。。。。。

且看法界一些评论:

“搞笑。”

“检察机关自抽耳光。会危及公诉的不诉权。”

“和稀泥。里外不是人!公共法律事件最怕和稀泥,可是有关部门又只知道和稀泥。受伤害的是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法律的公信力。”

“既然这样,何必立案逮捕?”

“法治的胜利?自欺欺人!这个案子要么警察无罪,要么依法重判!来个罪轻不诉,想和稀泥,结果只能是涂满一脸,见不得人!个人感觉本案如此处理对法治的伤害无可估量!”

“检察机关脸面全无!”

“北京检方,令检察院蒙羞!!!要么无罪(绝对无罪或者从疑),认定够罪就要诉!!!”

再看@浪子海松  的评论(附图):


2016圣诞平安夜,作为法律人,我们是否该好好反思_潇海湘潮


对冲一下,附另一评论,该评论认为根据现有披露案情,雷洋死亡属于意外事件,警察等人违纪不够罪:

1、雷是否嫖关系到警察盘查执法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正当性,很关键,北京检察认定了警察的执法合法,这是一个大前提;

2、警察的执法合法前提下,警察对雷的强制行为随着雷的反抗和跳车逃跑而升级,不能就此认为警察应该对强制行为的后果负责;

3、现场情况复杂,警察不是医生,不能苛求其及时正确判断雷的身体状况,认定其未及时救治没有依据,任何事后诸葛亮式的判断,请去观看《萨利机长》;

4、尸检报告认为的是不能排除体位变化导致雷呕吐,这种不确定的认定不能成为刑事归责的依据;

5、邢某等人后续对抗侦查的行为是违纪,不能就此倒推之前的行为构罪。

潇海君基本认同上述观点。

还是理性看待吧!




20160516我曾推送#湘潮锐评#支持北京检方(详见链接)

莫管舆情审判、莫负舆论监督,直面真相!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共同的期待,也是我们共同的利益所在。希望有司及相关工作人员不要被汹涌的舆情所误导、更不要被不理性的舆情所左右,尊重司法规律,依法履行好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责,确保调查结果经受得公众的质疑、历史检验,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不负国人的关注。


随后,基于司法伦理,案件查处审查中,不便对案件查处及进程说三道四、评头论足,没有再对雷洋案件进行评述。但这次,案件有了终局性结论(不排除被害人家属或者涉案人员申诉),不得不说。

中国梦、法治梦,让梦想照见现实!

若你我是此案承办人,该拿出什么样的审查结论?!

若你我是此案的当事人,该希望什么样的结果?!

若你我是此案的决策人,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

若你我是网络的键盘侠,该给出什么样的评论?!

各利益相关方互相博弈,案件处理不是博弈的平衡,必须基于已经查明、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周礼文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