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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争议不断, 法官称之为国家一级法律错误!_仁明法治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22
摘要:王锦兰离婚后不久,法院送传票的人登门造访了。她忽然成了欠人钱财的被告。 她的父母是农民,不识字。看见法院的制服,他们还以为女儿犯了什么法。 接到传票的王锦兰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前夫。前夫也不隐瞒,承认曾帮父亲向人借过300多万元。 29岁的王锦兰并

      王锦兰离婚后不久,法院送传票的人登门造访了。她忽然成了欠人钱财的被告。

她的父母是农民,不识字。看见法院的制服,他们还以为女儿犯了什么法。

接到传票的王锦兰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前夫。前夫也不隐瞒,承认曾帮父亲向人借过300多万元。

29岁的王锦兰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又不知情,也没花他们借来的钱,官司一定赢啊。”她甚至没有出庭,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了律师。

判决书下来,她输了,需要共同负担债务。判决书上的一行字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这份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二十四条”字数不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现在王锦兰知道,这两句话意味着,如果配偶背着自己在外面打借条,纵然自己不知情,法律也可能因为夫妻关系而让她承担责任。

直到进入一个叫做“二十四条公益群”的微信群里,王锦兰才发现,原来不光是自己,任何人都有可能遇上“二十四条”。

相比之下,王锦兰觉得自己的遭遇悲惨和离奇程度,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温州一位法官使用“二十四条”宣判过他人后,自己却因“二十四条”败诉,搬进了800元月租的民房里;云南有位群友4个月没吃过一口肉,只能在晚上去菜市场挑剩下的菜叶;济南的一位小学老师寒暑假去小吃店打工赚钱,工作时会戴上帽子和口罩,害怕被人认出来;杭州一位群友,医保卡被查封,患了乳腺癌,只能借钱来做手术……

“婚姻有风险,离婚须谨慎”

群里与王锦兰同病相怜的,包括公务员、教师、记者、国企员工……他们的共同遭遇显而易见:因为“二十四条”而被动负债,官司缠身,工资账户被冻结,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债从几万元到千万元不等。

群成员彭云、李秀萍等人开展的一项面向527名成员的实名问卷调查显示,87.1%的群成员为女性,80.6%受过高等教育。超过一半的人说,自己的涉诉金额超过100万元。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关键词,出现的判决书多达81288份。仅2016年一年就新增了30484份。

去年5月,王锦兰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文章的点击量达到了650万次。

在博文中,她贴上了自己的婚纱照,并告诫所有人:如果决定结婚,一定要先学习《婚姻法》,特别是司法解释“二十四条”。

“一旦你嫁错了人,婚姻就能埋葬你的一生。这个错误的代价是巨大的,可能你穷尽一生都无法走出困境。”她这样写。

婚前,王锦兰对婚姻有过幻想:谈场“舒服”“长久”的恋爱,生个可爱的孩子,过温暖的一生,“不怕无聊,不怕老去”。

可在经历了一场失败的婚姻后,她把自己微信朋友圈里过去的照片全部删掉,不敢跟人提起自己是单亲妈妈,害怕一遍遍向人解释为什么自己总是孤身一人。

她更担心的是自己万一成了法院认定的“老赖”,自己和孩子又该如何抬起头。

失眠时,王锦兰常在心里呼喊:为什么是我,谁来帮帮我?

真当困境发生后,很多人会先从谴责自己开始:为什么是我遇到了“人渣”?梁女珠就是这样的。

在前夫欠债500万元并“人间蒸发”后,梁女珠的第一反应是“哭”。

她一个人开车来到广东佛山的一个小湖边,从白天哭到了晚上,整整8个小时。大学同学找到她,送她回家。母亲笑着对她说“回来就好”,但话音刚落也跟着哭了起来。

当时的梁女珠害怕接到陌生的电话,害怕快递,看见蓝色的邮件封皮就哆嗦——那通常代表着传票的到达。每收到一张传票,她都会躲进屋子里大哭一场。

她的父亲卖了两套用来养老的房子,一家一家登门还钱。梁女珠不止一次告诉父亲,“借钱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也没用钱,不要还钱。”但父亲回答,借钱的人都是因为认识他们才借钱给她前夫的。

有一次,半夜11点有人带着醉腔,拿着砖头在门外骂骂咧咧地喊着要钱。70多岁的父亲拿着菜刀就冲了出去说:“谁进来我就砍死谁!”

梁女珠在那一刻突然抑制住了眼泪。“自己不能再软弱下去。我要保护我的家人。”

此后,当有人讽刺她“谁叫你们遇见人渣”的时候,梁女珠会这样回敬对方:希望您的女儿不会遇见人渣。

拒绝向命运投降

这些人的核心愿望,是废除“二十四条”。

因“二十四条”而负债者,并非没有成功摆脱的,但为数极少。在北京五道口附近的一家咖啡厅里,李秀萍麻利地从绿色的电脑包里掏出一本彩色打印的调查报告,指着其中一页里标红的小字说,“群里进入执行阶段的335人的案件中,只有1.8%翻案了。”

在她看来,靠个案的改变没办法解决“受害人”频繁出现的问题,“毕竟成功摆脱问题债务的人‘凤毛麟角’”。

李秀萍是“二十四条公益群”的发起人之一,也是群规的起草人。他们称之为“核心价值观”。

所有新人进群前,都被要求先阅读群规,如“本群坚决反对以拦轿喊冤的秦香莲形象代言群体受害者”。

当有人在群里一味地寻问解决自己个案的方法时,她会直言不讳地批评说:“遭遇‘被负债’,不是你的错,但是依然不思学习等待天降奇迹,继续法盲下去,以为能等到‘二十四条’自动废止的那一天,确实没必要入群。”

她希望呼吁带动更多的人,向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对“二十四条”的意见。她觉得这些人有发言权。

这个自称“曾经迷恋王尔德的老文青”,现如今被群友戏称为“特蕾莎修女式的人物”。

她把自己的身份定位是这个群里的“守夜人”,可也会被群友认为她“太过理性了”,甚至有点像个“外人”。

但在风平浪静的海平面之下,她的命运正在遭遇暗流。2013年,前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300多万元的债务后离开。她负担的利息每天就要500多元。

如今,她的工资已被冻结,3个月没有领过1分钱。五道口附近的房子也已经被查封。她还患上了甲状腺恶性结节,靠着姐姐借给她的钱度日。

“所有的朋友都渐渐离开了我,当你‘被负债’后,如果还有朋友,只能说你负债还不够久。” 她面带笑容对记者说,“最后每个人都会怕你是来借钱的。”

可在一件事情上她不怕花钱。为了去游说更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她的包里总装着100多页批评“二十四条”的材料。重要的部分都被打成了彩色。

为了拿到3角5分钱打印一页的价格,她会特意跑到附近的清华大学校园里去打印,一打就是100本。版本总在更新,有时旧版的材料没有发完,新版又要打100本。

不断告诉群友,要“修法”靠的只能是“笨拙的精神”,没有捷径,也没有“蛋糕”可分,“因为‘蛋糕’本身就不存在”。

在她看来,“历史中的受害者群体注定不是有形的”,只是起到黏合剂和混凝土的作用,黏合凝聚起真正能够撬动起各方资源的地方。“大家一起低着头走,也许走着走着就走出一条路来。”

群里的成员也确实在“笨拙”地努力着。

有人为了联系一位本职是医生的人大代表,就托关系找人挂号,连续两个月每周都去医生那里看病。

有人在联系上人大代表之后,纠结应不应该发个短信提醒一下,结果全天都陷入到内心斗争当中,当收到回信后,兴奋得“整个人都蒙了”。

还有人依然在坚持给法院的法官邮寄自己手写的信件,告诉他们“二十四条”的危害。其中一位寄信人的工资已经被法院“执行”,从1000多元的生活费中拿出钱寄信,两年寄出1000多封,最多的一天寄出了120多封。

“这是在人被毁灭时最卑微的表达,拒绝向命运投降的姿态,虽然不能扼住命运的咽喉,但至少表示个体没有投降。” 李秀萍说。

判出一条“生”路

李秀萍曾经给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王礼仁写信,希望他把过去剖析“二十四条”的文章标题《判出一条路》改成《判出一条生路》。

作为最早批评“二十四条”的法官之一,王礼仁对于“二十四条”的问题并不留情。他称“二十四条”为“癌症性”的,是“国家一级法律错误”。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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