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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诉讼中一方伪造证据该怎么办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080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发布时间:2017-05-23
摘要:在离婚诉讼法院程序中,经常会有一方伪造证据,对于夫妻财产借口说丢失了啊,钱款已经花费了等等类似证据,那么伪造证据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想让另一方i少分割,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工资银行存款,都会告知法官说,钱已经消费了,认真点的肯定会提交
在离婚诉讼法院程序中,经常会有一方伪造证据,对于夫妻财产借口说丢失了啊,钱款已经花费了等等类似证据,那么伪造证据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想让另一方i少分割,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工资银行存款,都会告知法官说,钱已经消费了,认真点的肯定会提交发票,旅游记录等等,以便从自己名下的财产中抵扣,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消费的钱款不属于分割范围。 律师认为,遇到这个情况,要综合来分析: 1、要看对方所称的钱款消费到了什么地方。如果是用于夫妻家庭的共同消费,必须是合理的消费才可以,如果是给与其亲属什么的,或者赌博,丢失了都不算合法的借口,是没有用的。法官不会采信。 2、消费的钱光说是没有用的,还必须提供发票凭据。一般吃个饭几百块可以,要是几千块几万块必须提供发票,否则不会被采信。正常家庭一个月在上海2000-3000日常消费都够了。如果有人说几万用于家庭开销,显然不符合生活实际,而且提供的票据内容是什么,是不是合理的支出,购买的物品到哪里去了,如果购买电脑,手机登大件物品,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拿出来进行分割。出具的发票必要的时候可以亲自去店面核对真假,大部分偶会找亲朋好友来借发票,如果发票没有真实性和关联性,那么法官也不会采信的。
责任编辑: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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