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征收维权的那些“期限”,你记住了吗?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北京拆迁律师在明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8-10
摘要:在明律师 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上述列举的均是被征收人主动发动某一程序所应注意的期限。实践中与被征收人行使救济权利相关的期限不胜枚举,重要的还包括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判决15裁定10)等。被征收人务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上述列举的均是被征收人主动发动某一程序所应注意的期限。实践中与被征收人行使救济权利相关的期限不胜枚举,重要的还包括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判决15裁定10)等。被征收人务必要对这些期限保持高度注意,避免因疏忽大意、拖沓延宕而耽误了行使权利的期限,使自己的救济途径因此被无故压减。及时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帮助维权,被征收人则只需按照律师的指示行事,便不用担心错过重要的期限了。


责任编辑:北京拆迁律师在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