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男子偷户口本留QQ号索赎金 交易时被抓领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9
摘要:男子偷户口本留QQ号索赎金 交易时被抓领刑
  广西桂平男子韦某入户盗窃未果竟把人家户口本身份证拿走,还特意留下自己的QQ号码“索要赎金”。不料被害人报警,民警将计就计,在与韦某进行“交易”时将其当场捉获。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3日20时许,韦某潜入桂平市金田镇付某住宅,盗窃了付某的户口簿两本、身份证一张和金色项链一条。2016年8月5日,韦某把一张写有“想拿回户口簿及身份证加QQ206XXXXXX”内容的纸条放在付某家门口。公安机关接到付某的报警后,根据该纸条添加了韦某为QQ好友。随后,公安人员在QQ上以要赎回户口簿及身份证为由与韦某约定在金田镇车站见面,将韦某抓获归案。破案后,公安机关将缴获的上述物品发还给付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韦某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