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裁定书 |
| (2014)上法执字第90号 |
申请执行人叶小红,男,1974年2月10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磊,男,1978年10月21日生,汉族。 申请人叶小红申请执行李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0月15日作出的(2013)上民初字第47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叶小红于2014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本案的被执行人李磊现下落不明,经查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叶小红同意对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鉴于上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法执字第90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马 占 文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李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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