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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预付消费”套上法律的笼头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晏庆盛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7
摘要:预付消费本身是个好东西,套上法律的笼头,才能发展得更稳、更快、更好,达致消费者、商家和社会的“共赢”。
  目前,在餐饮、美发、美容、健身等行业,预付消费几乎成为标配,但其中陷阱重重,备受消费者诟病。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改稿对预付卡发放、金额、时效和退款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如预付卡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不得设置有效期、退卡须退还利息等,并明确规定,经营者卷款逃逸行为属于欺诈。

  预付消费市场乱象纷呈,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现行法律法规对预付消费的规制不严不细,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填平种种预付消费陷阱,显然不能靠商家自觉,也不能仅靠消费者睁大眼睛,唯有从立法层面入手,给预付消费套上法律笼头,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正在制定中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规范预付消费作为重要立法内容,就是朝这个方向作出的努力。

  从表面上看,条例致力于严格约束商家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事实上,规范预付消费的意义,不只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在于促进预付消费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最终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利。目前预付消费乱象纷呈,固然让一些不良商家浑水摸鱼获得了一些不正当利益,但权益经常遭受损害的消费者,越来越不敢放心使用预付卡,很多人甚至拒绝这种消费方式,种种乱象极大阻碍了这一市场的发展壮大,乃至陷入恶性循环。

  预付消费本身是个好东西,套上法律的笼头,才能发展得更稳、更快、更好,达致消费者、商家和社会的“共赢”。

责任编辑:晏庆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