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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法机关责无旁贷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法制日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17-05-20
摘要:脱贫攻坚,政法机关责无旁贷
  从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五中全会,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从中央政治局会议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提到了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对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

  彻底消灭贫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向全党和全社会发出的动员令。政法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在当代中国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中责任重大、责无旁贷

  首先,脱贫攻坚是当前党的中心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每到一个地方,最关心的也是贫困群众,他多次强调,“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向贫困宣战,正在全力以赴打一场志在必得的脱贫攻坚战。打赢这场战争,我们有丰富的经验积累、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有强大的制度优势。尽管接下来面对的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每年的脱贫任务依然艰巨,但我们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各级各地政法机关,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政法机关,要摒弃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主动把脱贫的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的任务抓在手上,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从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出发,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干劲,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其次,政法机关要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推进依法治理是提升精准扶贫脱贫法治化的关键。

  2013年元旦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时指出,“我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截留,移作他用。”2014年6月,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汇报时进一步强调,“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

  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在落实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确保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确保扶贫脱贫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政法机关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当前,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已经吹响,各级各地政法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咬定青山的决心,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法制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