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代孕规制的法律问题研究》后记_山谷居士(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学术规范法评论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8
摘要:本著作在成书前,曾有多篇成果先后发表在《行政法学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伦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 法治 研究》、《人民司法》、《健康报》以及《东方早报》等报刊上,有些成果

本著作在成书前,曾有多篇成果先后发表在《行政法学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伦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法治研究》、《人民司法》、《健康报》以及《东方早报》等报刊上,有些成果还被人大复印资料等报刊转摘。本著作的部分观点在笔者接受一些媒体访谈时已经阐释在包括《环球时报(英文版)》、《纽约时报》、《南方周末》以及新加坡Three six zero TV、上海电视台等相关报刊或电视台上,并为国家卫计委以及一些地方卫计委的法律实践所采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界以及实务部门对本成果认可的同时,不仅体现了本研究的意义与价值,也增强了笔者要将最初相对粗浅且松散的研究继续进行下去而形成一部有一些分量和影响之系统性专著的热情与决心。在此,笔者对所有关注、关心和支持过笔者研究的报刊编辑、媒体记者以及实务部门的同志表示感谢!此外,本书的顺利出版,离不开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编辑认真负责的编排与一丝不苟的校对,没有他们辛勤的付出,本书的成色恐怕要打很大的折扣;而法律出版社的解锟编辑(原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辑)也对本书的出版倾注过不少精力——尽管由于各种原因,本书最终未能够在法律出版社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笔者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在本书写作、出版过程中乃至在笔者本人学术成长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领导同事、老师同学、亲朋好友曾经给过我诸多帮助,如笔者的博士生同学王波、高志刚、陈越峰、潘志成等,硕士生同学李浩、轩传树、候伟东、邵建等,篇幅所限,笔者难以一一列举,在此一并谢过!

本书即将出版之前,恰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的时间,由于该法《草案(审议稿)》中包含了“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这样一条规定,所以曾经让笔者既高兴又担忧,纠结了很久。原因在于:笔者力主禁止代孕的观点终于可以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样一部大法中有所体现,但同时意味着一旦这一规定被最终采纳,则笔者本专著的一部分内容——尤其是对策建议部分——将必须做重新调整。这无疑会加大笔者的工作量,增加笔者的负累。但伴随着这样一项规定最终未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采纳,笔者的纠结也就随之结束。紧接着而来的则是笔者对国家应立法禁止代孕的重新呼吁。可以预见地是,这一呼吁必将是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学术研究本身是一件相对辛苦而烦躁的工作,需要耐得住寂寞与清贫,需要能够抵制地住各种诱惑,需要具有勇于坐冷板凳的精神与毅力。在目前我国这种相对功利化且比较乱糟糟的学术体制下,能够耐得住寂寞与清贫,能够抵制地住各种诱惑,能够具有勇于坐冷板凳的精神与毅力,其实是一个比较苛刻的要求。但正如已故著名诗人汪国真在其《热爱生命》一诗里所说的:“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学术之路是笔者多年前一意孤行的选择,笔者现在尽管已难以回想起当时非要选择学术之路的初衷,但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就必须要无怨无悔地走下去,哪怕中间曾经经历过很多波折,而今后还必将会面对诸多困惑!

人生道路看似漫长,但又实则短暂。在这看似漫长而实则短暂的人生路途中,可能很有这样一些时候:没有认同你,没有欣赏你,没有人鼓励你,也没有人陪伴你。但你却需要认同自己、欣赏自己、鼓励自己且陪伴自己;你需要在寒冷的雪山上给自己寻找一片取暖的阳光,需要在阴雨的天空下给自己打一把挡雨的小伞,需要在枯萎荒园里送给自己一束有色彩的纸花,需要在漆黑的夜里给自己寻一只能够照亮自己心灵的萤火虫!人生需要如此,作为人生尤其是学者人生一个组成部分的学术人生更是如此。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我们绝不能满足于自我欣赏、自我鼓励、自我陶醉,但又离不开自我欣赏、自我鼓励与自我陶醉;否则,不但辛苦而枯燥的学术道路我们可能会坚持不了多久,就是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人生,我们也很难会一如既往地去坚持!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时间、精力、水平、观念、阅历以及视野等多方面的限制,本人对该问题的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偏颇甚或谬误之处。在此,笔者欢迎并感谢学界同仁乃至实务部门的同志给予批评指正。同时,笔者也衷心地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乃至对整个生命法学及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当中,为我国生命法治建设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也为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真正被作为生命而获得尊重与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2016410于梦仙居

责任编辑:学术规范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