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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尊重公民的名义反对随意查验身份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红网 以尊重公民的名义反对随意查验身份证 据新华社报道,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警察查验身份证的情形。草案增加了警察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即“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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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尊重公民的名义反对随意查验身份证

  据新华社报道,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警察查验身份证的情形。草案增加了警察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即“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的一个争议,法学博士陈杰人自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来,多次因检查身份证的事情和铁路警察理论。他给警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警察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可以检查居民身份证,“一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是依法实施现场管制的时候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是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是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况。”除此之外,没有特定理由随意查验身份证是违法的。

  若草案扩大警察查验身份证的情形能获人大通过,陈杰人当年理直气壮的拒绝警察查身份证的依据就靠不住了。他被“刁难”的场所往往发生在车站,而草案说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等场所,警察是可以查验有关人员身份的。陈杰人经常写时评,我一次在长沙的时评研讨会上也听到了他慷慨激昂的发言,观点的确与众不同。很多人不以为然的事情,经他一说,的确是这个道理。比如查个身份证吧,让警察看就看吧,只要不耽误赶车就行,很少有人为这事较劲。

  我倒是觉得,真要较劲就趁现在,在草案尚在讨论期间据理力争、充分博弈,否则一旦审议通过,哪怕你内心再不赞同也不得不服从法律。有网民说得好:《居民身份证》应改名为《公民身份证》。一字之差,感觉大不同。居民往往体现了地域性质,与户籍制度捆绑,有居住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也有居住在边疆农村的,警察查验身份证,除了鉴别真伪外,关键就看是哪人,相信有的警察心里也有个“黑名单”,对从哪来的人特别敏感,本地人或大城市来的人往往认为比较安全,外地人和农村人则更提防一些。前几年深圳某派出所打出的那条“严厉打击河南籍犯罪分子”。如果改称“公民”,那更蕴含着人人平等的含义,无论是北京人,还是河南人都是中国公平,警察都要一视同仁的对待。

  支持警察在车站查验身份证的人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维护治安秩序。问题是,警察对旅客并非人人都查,查谁不查谁有自主权,这又违背平等对待每个公民了。被查对象是那些警察先入为主地认定有问题的人,判断标准很随意,很可能你穿着不体面,操着外地口音,就被看成“鬼鬼祟祟”的怀疑对象了。其实,很多人反对的不是查身份证,而是有选择的查,乘飞机过安检人人都要被查身份证,也就不存在歧视的问题了。有的明星还抱怨过过安检时的遭遇,工作人员即使认出那人是明星,也要像对待普通人一样走工作流程。

  如果警察查身份证是有选择的区别对待,那么被查者心里肯定不爽,不是担心自己个人信息有可能泄露,而是被贴上了“疑似坏人”的标签。从现在的报道来看,“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规定很含糊,警察的随意性很大,应该明确即使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有关”人员该如何判定。如果警察依据通缉令上的照片,查验相似面孔的人身份证,这样的“有关”可以理解,如果是因为人家操外地口音、穿戴寒酸、包裹太大等“无关”因素就要查验,那是对公民的不尊重。

  查验公民的身份证很容易演化成变相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样的公权力务必得严格控制,明确适用的对象和程序,不可在条文中含糊其辞,让警察有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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