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中民一初字第1330号 原告田飞,男,汉族,1992年10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罗爽爽,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郭鹏飞,男,汉族,1990年1月19日出生。 原告田飞诉被告郭鹏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田飞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田飞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田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田飞负担。 审判员 王海军????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沅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