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综合裁判文书

张凤霞与王磊房屋租赁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中民二初字第829号 原告:张凤霞,女,汉族,1966年4月18日生。 被告:王磊。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凤霞诉被告王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凤霞于2014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中民二初字第829号

原告:张凤霞,女,汉族,1966年4月18日生。

被告:王磊。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凤霞诉被告王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凤霞于2014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张凤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凤霞负担。

审判员  刘华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琦



责任编辑:海舟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