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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成因杨建平诈骗罪申请再审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要: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安中刑申字第20号 杨连成: 你因你儿子杨建平诈骗罪一案,不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2012)殷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及本院(2013)安中刑一终字第14号刑事裁定,以该案事实未查清、事实认定错误、违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安中刑申字第20号

杨连成:

你因你儿子杨建平诈骗罪一案,不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2012)殷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及本院(2013)安中刑一终字第14号刑事裁定,以该案事实未查清、事实认定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重审本案,改判杨建平无罪。

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原审根据相关证据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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