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综合裁判文书

姚三旗申请执行张浩杰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要: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郏法执字第830号 申请执行人姚三旗,男,1965年1月29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张浩杰,男,1978年8月7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姚三旗与张浩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7日作出(2014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郏法执字第830号
申请执行人姚三旗,男,1965年1月29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张浩杰,男,1978年8月7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姚三旗与张浩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7日作出(2014)郏民初字第6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张浩杰至今未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
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张浩杰所有的无牌号“福迪”牌轻型货车一辆予以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鲁青建
执行员  杨红伟
执行员  姬登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王石桥
责任编辑:海舟

上一篇:吴顺英申请执行王江伟一案执行裁定书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