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郏法执字第252号 申请执行人石现岭,男,1959年8月13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程建军,男,1966年4月14日生,汉族,农民 本院在执行石现岭申请执行程建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15日作出(2013)郏民初字第14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程建军至今未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 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程建军所有的豫DQ9809号黑色福特轿车一辆予以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鲁青建 执行员 杨红伟 执行员 姬登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石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