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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勋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2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二七刑初字第562号 公诉机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孟勋,男,1962年10月11日出生。曾因犯诈骗罪于2009年8月5日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涉嫌盗窃于2014年3月1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二七刑初字第562号
公诉机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孟勋,男,1962年10月11日出生。曾因犯诈骗罪于2009年8月5日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涉嫌盗窃于2014年3月13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行政拘留,同年3月22日转为刑事拘留,同年3月2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盗窃于2014年8月3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8月30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二检公诉刑诉(2014)5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勋犯盗窃罪,于2014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二七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孟勋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3年6月份,被告人孟勋在郑州市二七区金海粮油交易中心金来商行门口,趁被害人陈某甲不备之机,将其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雅迪牌电动车(经鉴定价值2140元)盗走,现赃物已追回。
2014年3月13日11时许,被告人孟勋在郑州市二七区新圃街国际鞋城东门向南20米路西处,将被害人张某甲放置在汽车内的黑色公文包盗走,内有人民币12.1元、马来西亚币50元、银行卡等物品,被被害人发现并同群众一起将被告人孟勋控制,现赃物已追回。
2014年4月13日15时许,被告人孟勋伙同马某某(在逃)在郑州市二七区新圃东街配件厂院内,将被害人陈某甲放置在汽车内的一个女式挎包盗走,内有步步高牌手机(经鉴定价值1640元)一部、现金1100余元、银行卡等物品,现赃物未追回。
2014年5月13日13时许,被告人孟勋伙同马某某(在逃)在郑州市二七区新圃东街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科贸分公司仓库门口,将被害人邱某某放置在汽车内的手提包盗走,内有三星牌手机一部、港币100元、银行卡等物品,现赃物未追回。
公安人员接报警后于2014年8月2日将被告人孟勋抓获。被告人孟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上述事实,被告人孟勋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指认作案现场照片及赃款赃物照片;被害人陈某甲、张某甲、陈某甲、邱某某的陈述;证人陈某乙、李某某、曹某某、高某某、张某乙、岳某某的证言;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经过、到案经过、辨认笔录、情况说明、被告人前科材料及户籍证明;郑州市二七区价格认证中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孟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指控的第二起盗窃中,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孟勋犯盗窃罪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孟勋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在量刑时,本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1、被告人孟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其从轻处罚;2、被告人孟勋在指控的第二起盗窃中系犯罪未遂,其余三起盗窃中系犯罪既遂,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系同一量刑幅度,应以盗窃罪既遂处罚,未遂部分作为量刑情节酌情从重处罚;3、被告人孟勋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盗窃行为,主观恶性较深,可对其酌定从重处罚;4、被告人孟勋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后又再次犯罪,主观恶性较深,可对其酌定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孟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取保候审期间不折抵刑期。即自2014年3月13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罚金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孟勋退赔被害人陈某甲人民币2740元;退赔被害人邱某某港币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张 倩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艳丽
责任编辑: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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