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上法执字第20号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女,1977年5月13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马某某,男,1951年2月24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张某某申请执行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某某按照本院(2014)上民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民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王 驰 峰 审 判 员 江 发 兵 审 判 员 周 锐 锋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书 记 员 张 小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