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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红与杨梅连、任凤丽、栗素争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3
摘要: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06)滑法执字第117号 申请人黄振红,男,1969年10月8日生。 被执行人杨梅连,女,1954年7月16日生。 被执行人任凤丽,女,1974年8月22日生。 被执行人栗素争,女,1976年10月9日生。 申请人黄振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梅连等
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06)滑法执字第117号
申请人黄振红,男,1969年10月8日生。
被执行人杨梅连,女,1954年7月16日生。
被执行人任凤丽,女,1974年8月22日生。
被执行人栗素争,女,1976年10月9日生。
申请人黄振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梅连等三人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2005)滑万民初字第125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青
审判员  索忠伟
审判员  范 冰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  魏志明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