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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证不在“涉黄名单”,这是公权力失职_此岸花彼岸雨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谭敏涛的法律农场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7
摘要:公民自证不在 “涉黄名单”,这是公权力失职 文/谭敏涛 12 月 23 日晚,北京警察对涉嫌存在卖淫嫖娼的多家知名“俱乐部”进行查处。其后,随着媒体报道“涉案的百名嫌疑人中,有不少是互联网的从业人员,并且还是大佬级”,网上随即流传出所谓的“涉黄名

公民自证不在“涉黄名单”,这是权力失职

文/谭敏涛

1223日晚,北京警察对涉嫌存在卖淫嫖娼的多家知名“俱乐部”进行查处。其后,随着媒体报道“涉案的百名嫌疑人中,有不少是互联网的从业人员,并且还是大佬级”,网上随即流传出所谓的“涉黄名单”。从名单的信息来看,虽然并未指名道姓,但却引发了舆论的个中猜测,而且,不少疑似互联网大佬纷纷躺枪。

某提了名字就会满大街都知道的女网红、著名投资人、互联网大佬……这些含糊其辞的涉黄名单信息让无数人都在自媒体平台自证未涉黄。例如,徐小平自证说:圣诞期间难得有空闲,一口气看了三部电影;papi酱也表明自己未被限制人身自由。

除此之外,还有一份公安办案的询问笔录也流传网络,从笔录来看,这是一名小学老师涉案,白天做老师,网上在俱乐部工作。与其他涉黄名单一样,这份询问笔录到底是真还是假,尚不得而知。但针对涉黄名单的各种信息却不胫而走,而且,大有扩散之势。至今,却未见北京警方对此进行回应。

不在涉黄名单,竟然需要公民自己证明,不证明,就被裹入涉黄名单中无以自拔。这类以公民个人“自证不涉黄”为主的网络狂欢,更加说明了这份涉黄名单的威力所在。不怕你不信,就怕你不自证无罪;不怕你不自证无罪,就怕无动于衷然后就是引火上身。

一个人自证无罪后,名单还可以映射到另一个人。反正,这份涉黄名单就是看着像风像雨又像雾,可以指这个人,当这个人自证并未涉黄后,又可以指向另一个人。这份涉黄名单的威力正在于让每一个疑似人员都深感恐慌,如果你不辟谣一下,还真不好意思说自己没涉黄。如果沉默,在此就变成了默认,如果不回应,就等同于认可。这便是涉黄名单流传出来后大佬们纷纷辟谣的怪异之处。

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歪,现如今,身再正,影子都可被人搞歪。而且,还无处说理去。到底有没有“涉黄”,这本该是公权力的事项,现在,却成了一些自媒体平台刷存在感、争流量的伎俩。随意拿出一份所谓的“涉黄名单”来引发互联网行业热议,一些大佬们还不得不辟谣证明自己没“涉黄”,这背后,到底是谁的责任缺失?要让公民个人“自证不涉黄”。

可以说,让公民个人自证不在“涉黄名单”,这是公权力的偷懒和失职。一份涉黄名单流传网络,到底是谣言还是确有其事,警察应该不难查清,也不难查出原委。如果“涉黄名单”为谣言,即应当尽快辟谣,说明事实真相,并对造谣者进行追责,而不是任其流量和获得关注而不管。

如果真有其事,涉黄名单的内容和“扫黄打非”的人员名单吻合或是重合,那么,这份“涉黄名单”到底是如何从公安那里流出的本身,公安“扫黄打非”的人员名单属于公民个人隐私,岂容轻易公布于众,又岂容轻易流传网络,这个,亦需要查清原委。

无论如何,在法治境遇下,不该让公民个人“自证其罪”,更不该让公民个人“自证无罪”、“自证不涉黄”,这就需要公权力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尽快辟谣,还原事实真相,而不是置之不理,任由“涉黄名单”满天飞,进而误伤他人。

公权机关的公信力是一步步建立的,但消解公信力却是分分钟的事。若“涉黄名单”为假,公安就尽快辟谣,并严惩造谣者;若“涉黄名单”为真,就严查公安办案信息如何被泄露,严查泄密者。

“扫黄”是依法推进,但扫黄之后的“不良影响”却是让公民自证清白,自证不“涉黄”,这不得不说是扫黄的“次生灾害”。那么,这就需要公安及时公布权威信息,止住疑似“涉黄名单”满天飞。打击谣言,需要严查谣言背后的运作机制,让“涉黄名单”无处藏身。另外,也需要调查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办案信息外泄。

当公民自证不“涉黄”的事件上演,正说明公权机关对于办案信息的把控和处置能力不足,要么是辟谣不及时,打击谣言不给力;要么是办案信息外泄,涉嫌多重违法。总之,公民个人自证“不涉黄”,这是公权力失职的表现。要避免公民自证无罪,就需要公权力机关严把信息关,针对谣言,及时止损;针对办案信息外泄,及时严惩。

责任编辑:谭敏涛的法律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