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论语》终篇末句赏析_马永平(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蒼河書院 发布时间:2017-05-22
摘要:对于“三知”的内部关系,儒学界的解读普遍认为,知命、知礼、知言之间是递进关系。如黄榦认为,“知命知其在天者,知礼知其在己者,知言知其在人者。知天则利害不能动乎外,而后可以修诸己,知礼则义理有以养乎内

对于“三知”的内部关系,儒学界的解读普遍认为,知命、知礼、知言之间是递进关系。如黄榦认为,“知命知其在天者,知礼知其在己者,知言知其在人者。知天则利害不能动乎外,而后可以修诸己,知礼则义理有以养乎内,而后可以察诸人。知天而不知己,未必能安乎天,知己而不知人未必能益乎己。”辅广认为,“知命则在我者有定见,知礼则在我者有定守,知言则在人者无遁情。知斯三者,则内足成己之徳,外足尽人之情,故君子之事备。”张栻进行了更深入的论证,认为,“此所论命,谓穷达得丧之有定也。不知命,则将徼幸而苟求,何以为君子乎?知命则志定,然后其所当为者可得而为矣。礼者所以检身也,不知礼则视听言动无所持守,其将何以立乎?知礼则有践履之实矣。知言如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之类,不知言则无以知其情实之所存,其将何以知人乎?故知言则取友不差矣。此三者,学者之所宜先切要之务,必以是为本而后学可进。不然,虽务于穷高极远,而终无所益。门人以此终《论语》之书,岂无旨哉?”简言之,知命可使心志有定,不作非份之举,故知命而后能知礼;知礼可使行为中节,不敢妄言轻动,故知礼而后能知言;知言可使沟通畅达,辨良莠而后择友相交,择其善者而从之,故知言能使行为愈加中节,心志愈加有定,从而成为“有恒”之君子。由此可见,“三知”实乃君子根基,只有根基牢固了,探求天命性理才不致蹈空堕虚。

“三知”意蕴类说

《论语》全书蕴含着积极人格思想,旨在全面塑造一种“君子”人格。“君子”一词在《论语》中共出现107次,并且在所有二十篇中都有出现,是《论语》中唯一一个贯穿始终的概念。一般认为,孔子所谓的“君子”属于社会上层人物,一是指那些出身高贵、地位较高的统治者;二是指那些具有很高的道德修养、能够遵循礼乐的人。也有新的观点认为,孔子的贡献在于对“君子”内涵进行了新的界定,使之成为既有地位又有品位的专业管理者。《论语》中“君子”的定位是“政治精英加道德楷模”,其影响在于“民众表率加社会典范”。综观《论语》全书,孔子所称许的“君子”典型只有子产、子贱、遽伯玉、南宫适四个人。“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公冶长》)“子谓子贱,君子哉若人。”(《公冶长》)“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宪问》)“子曰,君子哉遽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卫灵公》)可见孔子认定君子的标准是很严格的。    

笔者认为,孔子虽然将“君子”设置为一种高标准的理想人格,但他反复强调的却是“君子”现实修炼途径上的着眼于当下。在此视野下,凡是具有向理想人格迈进决心的人都可以视为君子,“君子”实质上成为一个凌驾于贵贱之上的概念,是对等级观念的有力冲击。孔子虽没有明言自己是君子,但从他对自己一生的总结来看,他对自己的君子品格是自信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政》)明儒顾宪成将之概括为养成君子的三重境界,“夫子自十五志于学至四十而不惑,是修境;五十知天命,是悟境;六十耳顺至七十从心,是证境。”修境即不断学习、积极进取、自我完善的过程;悟境即洞悉自我,领悟万物,身心成熟的状态;证境则是对人生顺逆了然于胸,对世事无常泰然处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繁杂的规矩中能够任意出入的化境。而且,孔子强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学而》)“务本”就是追寻事情的根本,简言之,就是做好本身工作,尽己职责,以达到自然之道。可见,孔子的“君子”人格是具有实践可能性的。

人人可为君子的立论并非仅停留在说教层面,在方法论上,孔子也作出了相应的体系化探究。《论语》终篇末句的“三知”是从正的、应为的角度讲述了君子的修炼之道,而其他章节出现的“三戒”、“三畏”等,则是从反的、不应为的角度阐述了君子的内省克己功夫。正如钱穆所说,“后人言志,多指有为,不知有戒,是亦失之。”孔子切中要害地指出,“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季氏》)应当根据不同的年龄段,痛下决心,戒除人性中好色、好斗、贪得的劣根。而且必须心存敬畏,常怀惕惕之心,那些天不怕地不怕,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狂妄之徒往往没有好的结局。他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季氏》)朱熹对此作过精彩的注解,“畏者,严惮之意也。天命者,天所赋之正理也。知其可畏,则其戒谨恐惧,自有不能已者。而付畀之重,可以不失矣。大人圣言,皆天命所当畏。知畏天命,则不得不畏之矣。”“畏天命三字好。是理会得道理,便谨去做,不敢违,便是畏之也。如非礼勿视听言动,与夫戒慎恐惧,皆所以畏天命也。”王夫子对“三畏”解读得更为透彻,“天有所不敢,故冬不雷而夏不雪;地有所不敢,故山不流而水不止;圣人有所不敢,故禹、汤不以天下与人,孔子述而不作。人皆有不敢之心,行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中。”而无知者无所畏惧,“闻古有之,不揣而傲之,无所惮而为之,皆自绝于天者也。”“三戒”的着眼点是告诫人们警惕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是知命观的具体体现。“三畏”中的畏天命、畏大人言、畏圣人言与知命、知礼、知言一一对应,“三知”必然“三畏”,“三畏”方可“三知”。由此可见,“三知”虽然位于《论语》终篇末句,但它不仅是儒学门径、圣学之始,而且是践行儒道、“转识成智”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部分载2017年1月13日《人民法院报》第07版)

责任编辑:蒼河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