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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辩律师的“核”危机是什么?_阿桂(4)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桂明 发布时间:2017-05-23
摘要:辽宁省法学会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长余,北京王登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登瑞l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梁雅丽、聂素芳、汤建彬等律师,则从各自执业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出发,分析了各种律师因为核实人证而可

  辽宁省法学会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长余,北京王登瑞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登瑞l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梁雅丽、聂素芳、汤建彬等律师,则从各自执业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出发,分析了各种律师因为核实人证而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一些规避风险的方法和技巧。他们认为,律师当然有向被告人核实人证的权利,但是出于自身执业安全的考虑,应当要有所注意。比如,在核实中不告诉当事人人证的具体内容,而是以提出问题的方式变相地核实等。

中国刑辩律师的“核”危机是什么?_阿桂


活动结束后,部分专家与嘉宾合影


  在主题发言之后,与会人员还就刑诉申诉、律协制作明确操作指引、被告人之间能否当庭对质等问题展开了谈论。

  研讨会现场,讨论热烈而深入,专家从不同角度分享了新信息,打开了新的视野,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刘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