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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伤美国议员案所带来的法律思考

来源:思绪飞扬 作者:思绪飞扬 发布时间:2017-06-16
摘要:司法实务 枪伤美国议员案所带来的法律思考 文/思绪在飞六月十四日,美国又发生了一起枪击案,这回被枪伤的是共和党联邦众议员斯卡利斯。最具讽刺的是,他还是一个控枪的坚决反对者,此次受到枪害,不知将有何感想。众所周知,美国是个准许私人持有枪支的囯家
司法实务 枪伤美国议员案所带来的法律思考 文/思绪在飞六月十四日,美国又发生了一起枪击案,这回被枪伤的是共和党联邦众议员斯卡利斯。最具讽刺的是,他还是一个控枪的坚决反对者,此次受到枪害,不知将有何感想。众所周知,美国是个准许私人持有枪支的囯家,只要取得了证照,那就是合法持有枪支,而无须忧虑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军用枪支。枪击案的发生,再一次看到了“枪支”这个既敏感而又惊人的字眼,这不单给美国人带来感触,也由此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思考,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我国是个严格控枪的国家,私人绝不可能拥有枪支,拥有即为非法,这既包括军用枪支,也包括其他有杀害力的枪支,足见对枪支界定之严。这里有必要再普一下法,我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曾有人说过,枪是没有过错的,有错的是人。话虽如此说,但枪支毕竟是杀伤力极大的武器,若让其泛滥,就有可能随时成为犯罪者的首选工具,所造成的犯罪后果远比其他作案工具严重,因此严格控枪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司法机关,当然要严格遵从国家法律,对涉枪犯罪案件作出严厉惩处,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这是大局。从《枪支管理法》可见,我国对枪支的界定范围较大,除了军用枪支以外,还包括了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由于用来打鸟、打气球的气枪也属其中,这无形中在民间引起了许多不解、歧义甚至反感。造成不解的原因有二,首先是《枪支管理法》宣传不够的原因,许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普通的气枪也属禁枪之列,更不知道持有此类枪支达到一定数量时会构成犯罪。其次则是人们常常习惯以历史存在的事实来判断是非,气枪在以前是不禁的,这已成为了许多人脑袋中的定式思维。现在虽然是依法禁这种枪了,可他们根本就不会将民间常见的气枪与“枪支”联系起来想。居于这两种原因,社会上就有许多人对气枪案〔尤其是非法持枪案〕非常不解了。从而每判一件这种案都会引发巨大的社会议论,给司法机关带来了重重的压力。对某些涉枪犯罪案件的确应该从严惩处,比如持枪故意犯罪、非法持有军用枪支等。然而严惩决不等于机械执法,司法机关在审理容易引起社会议论的非法持枪案时,就不能只是机械地执行法条,而应从其主观方面出发,认真考虑其主观恶性,并立足于客观事实,来作出准确和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裁判,这方为上策。当然,这绝非是简单性的要求司法机关违法去屈从民意,因为民意也有认识偏差之时,而是有其法律道理的。认定任何一种刑事犯罪,除了对照《刑法》法条看其主客观方面的表现之外,还有一点绝不可忽视,那就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从社会现状和司法实践来看,可以说社会危害性才是犯罪最基本和最核心的东西,才是犯罪分子可以受到刑事制裁的基础。也就是说,一个违法行为是否严重,是否有必要追究刑责,应重点考虑这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否则就是与社会现实的需求脱节,也就失去了刑法的意义。试想,一个没有社会危害性或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行为,司法机关就只以法条规定为由而给予严厉制裁吗?显然不对。有些司法人员由于认识上的问题,比较重视看客观方面的表现,很容易出现客观归罪的情况,其实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是犯罪构成更加重要的一环。现实中还有一些所谓的故意犯罪,有可能是居于重大的误解而发生。若是不问其他而一律施以重判,这样的制裁不但起不到教育公民社会的作用,反而还会进一步的削弱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比如去年发生的天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就是一例,这是典型的忽视主观方面和社会危害性之下的机械执法,难怪会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赵春华的几支气枪虽属《枪支管理法》中所界定的枪支范围,但从其用枪的动机与目的来看,这些枪也仅是一个枪支的符号而已,与人们心目中所认知的军用枪支是无法比拟的。可以说,这种持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很小的〔甚至是没有〕,不作刑事追究其实也不过份。此案已过去多时,再说此案是为了这些不可忘却的法律思考。 赵春华案引出的思考是较多的,既有原有的法律司解是否适合现实的思考,也有法官量刑时的理性与灵活相结合的思考,这在成文法国家里显得尤为重要。像赵春华这类案件,因法条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这条线司法机关是无法逾越的,但量刑时就要运用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作充分考虑。应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这个基本事实出发,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宣告缓刑是对的。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司法机关要做到每一件都把握好,这确实不易,但使命如此,同时也是民之所盼,也只能是理性且小心谨慎地走下去了,别无选择。〔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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