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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5名传销头目受审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6-15
摘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5名传销头目受审
  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是良庆区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数最多的一次。

  上午9点30分,该案在大法庭准时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应邀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15名被告人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并依照层级网络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来获取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15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拉人头买份额的传销活动,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庭审的正常进行,良庆区法院高度重视,提早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整个庭审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持续了7个小时。

  因该案被告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