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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超1100万被判11年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8-05
摘要:河南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超1100万被判11年
  2017年8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天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天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吴天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4年初至2015年底,被告人吴天君利用担任中共新乡市委副书记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乡市委书记、中共郑州市委副书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5.250361万元。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天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吴天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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