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24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国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申子杰,男,1967年12月17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郑州国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子杰物业合同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申子杰已经履行了本院(2013)上民初字第1099号民事判决的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3)上民初字第109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周锐锋 审判员 马占文 审判员 禹红岩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小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