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327号 申请执行人许某某,男,1967年11月25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杨某某,女,1970年5月5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许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海英按照本院(2013)上民初字第101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3)上民初字第101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驰峰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周锐锋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小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