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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是10%?司考通过率,有意义吗?_律事通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律事通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19
摘要:读过南门徒木的博文《通过率仅为1%的我国台湾地区司法考试》,于是又想说说通过率。 大陆的司法考试(含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大略在10%左右。但是,要做法官检察官的话,还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通过率大约五十分之一。当然,不同的岗位还有

读过南门徒木的博文《通过率仅为1%的我国台湾地区司法考试》,于是又想说说通过率


大陆的司法考试(含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大略在10%左右。但是,要做法官检察官的话,还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通过率大约五十分之一。当然,不同的岗位还有不同。那么,假使法官职位通过率是二十分之一。结合起来,按照最初的基数算,大陆成为司法官的通过率是0.5%,比台湾地区还要严格。就是按通过率十分之一算,大陆也和台湾地区持平。


我只是纳闷,这个数字有什么意义呢?


在我看来,它是一个随机数据,没有确切的含义。因为,司法资格考试就是有一定难度,所以,通过率也就是10%左右,仅此而已。


有人可能要问了,这个通过率好不好?要不要提高或者压低一下通过率以彰显某种意义?我说你这是闲着没事找事。


司法考试通过率就应该让它成为一个随机数据,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在我看来均不必要。


首先,司法资格不是法律职业。


只有从业人数才具有现实影响力,有必要基于社会公共需求适当宏观调控。比如,某县城人口十万,已有注册执业律师1万,当然这不可能。但是,只有从事律师职业的人的数量才可以成为宏观调控的对象。司法资格就不必要了。因为,有了司法资格未必从事法律职业。所以,司法资格授予的数量不会产生法律职业从业人数给社会所造成的那种影响。因为,有了司法资格从事律师仍然需要执业许可,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律师执业许可来宏观调控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数与社会实际生活的匹配性。因为,取得了司法资格还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做法官或检察官,而法官和检察官的招录数量都有国家计划。所以,无需担心司法资格授予数量本身会对法官职业和检察官职业的宏观数量造成影响。因此,司法资格授予完全可以是一个随机数据,根本不需要调控。


假使今年有十万人参加考试,恰巧十万人都考了360分以上,只要考试未作弊,就可以一次性给十万人皆授予司法资格。这个时候,还非得将通过率控制在10%?还非得只授予其中的一万人司法资格?我看根本不必要。


其次,有些人总是过不了司法资格考试。


因此,就认为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有问题。所以,在他看来,这个通过率要宏观调控。调控的结果呢?就是放水。既然可以放水,还考什么考?干脆把这个坎全扒了,来个大水满灌,谁想要司法资格就授给谁,岂不更好?所以,通过率不带照顾的,它就应该是一个随机数据,不要人为的调整它。


最后,要不我们调整一下考题,反正通过率那么低不是个好事。


考题一调整,好考了,然后通过率就上去了。要我说,还不如直接加分。加上分以后,通过率也就上去了。要是肯加360分,基本不用考了。


所以,通过率就是通过率,爱多少就多少,不用管它,不必为通过率的高或低而烦恼。只要确保考题质量,划定能够代表一定知识的分数线,够线就统统授予司法资格就好。不带控制,不要嫌少,也不怕多,放任通过率根本没有不良社会影响。假使有司法资格的人数很多,好不好?我说,人少有坏处,多了有好处。如果每两个人就有一个人有司法资格,我相信基本不用普法,法治事业也要突飞猛进!


因此,1%还是10%完全可以随其自然。这种比较和分析,乃至人为干预通过率,都缺少意义。通过率就是通过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仅此而已。

责任编辑:律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