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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涛诉被告田庆龙、张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3
摘要:舞钢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舞民初字第656号 原告:王宏涛。 被告:田庆龙。 被告:张弛。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宏涛诉被告田庆龙、张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诉讼费,对其诉讼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舞钢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舞民初字第656号
原告:王宏涛。
被告:田庆龙。
被告:张弛。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宏涛诉被告田庆龙、张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诉讼费,对其诉讼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李素丽
人民陪审员  张小玉
人民陪审员  田家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王 垒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