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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权难成电商诚信“洼地”_川湘子(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廉政学者川湘子的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1
摘要:就目前而言,消费者在遇到网购侵权问题时往往会觉得十分无奈。当下最主要的网购维权途径有以下几种:向网购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在第三方投诉平台进行投诉;向工商部门投诉电话(12315);向质检部门投诉(12365);

就目前而言,消费者在遇到网购侵权问题时往往会觉得十分无奈。当下最主要的网购维权途径有以下几种:向网购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在第三方投诉平台进行投诉;向工商部门投诉电话(12315);向质检部门投诉(12365);找质量万里行平台投诉。然而,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这些网购维权途径往往并非坦途。而且,这些投诉平台并非强力部门,其所仲裁的结果并不具有强制力。

分期乐高级合作经理黄中亚曾在某大型电商平台工作多年,他告诉本刊记者:“虽然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交易量的不断增长,互联网交易的各项体制机制也在不断完善,电商平台也在对交易环境进行自我改良,但仍然需要更加有力、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才能真正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刊记者获悉,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网购交易中,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时,第一选择就是退货,退货纠纷也是网购投诉中占比最大的部分。一些买家却以“已拆封”“试用过”或者要求买家承担运费等方式拒绝退货。工商总局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明确支持7天内无理由退货,将把不良商家的不退货理由“堵死”。

“不拆不试,又怎么能知道东西到底好不好呢?”黄中亚说,商家的这种行为有些霸王条款的味道,然而很多时候消费者只能是“哑巴吃黄连”。黄中亚同时表示,虽然国家对此有了明文规定,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如果卖家不遵守这些规定,消费者就需要通过司法渠道维权,这不免又会回到之前的问题:维权成本太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是很难得到保障。

关于于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提出过一种观点,他认为,要解决网购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一种有效途径就是让发生交易的所在平台负连带责任,因为正是这些平台的监管不力才会发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让交易平台负连带责任可以倒逼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网络购物的环境。(来源:第83期《清风》杂志)

责任编辑:吴俊

中华廉洁文化第一刊《清风》杂志由中南出版集团主管、潇湘晨报经营有限公司与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共同主办,是全国公开发行的廉政月刊,月发行量近10万份。旨在“弘扬廉洁文化,鞭笞腐败现象,净化心灵家园,引导清廉人生”,倡导“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2010年1月17日,《清风》杂志首发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亲自撰写发刊词。《清风》杂志先后在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等十多个省市建立了通联站(中心)。目前,已经成为中国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已经发起主办了八届全国性的中华廉洁文化论坛。2014年4月3日,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批复,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清风杂志社主办的中华廉洁文化第一网络平台——清风网(qfeng.org)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大家加入清风网读者群(一群已满,请加二群,QQ群号205152619)。新闻热线:0731-8285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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