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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窖藏:我与陈刚教授_何志辉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法政边缘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9
摘要:最早认识陈刚教授是在2003年。那时我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执教,他与另外六位西政学者(分别是邱兴

最早认识陈刚教授是在2003年。那时我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执教,他与另外六位西政学者(分别是邱兴隆、顾培东、孙长永、程燎原、汪太贤、赵明教授)已陆续转赴于此,成为当时轰动学界而被我们称为“七剑下潇湘”的主角之一。我这类芝麻级青年教师,对这批声名遐迩的大咖加盟,自然是倍感振奋,以为与大咖共事,立刻使自己也身价开涨。不过,这种振奋的虚荣仅仅适用于对外。在法学院内部,由于学科壁垒分明,他在诉讼法教研室,我在法律史教研室,行状“动若参与商”,我们之间没有产生什么交集,我也没指望将会产生什么交集。


不期然的认识机会,说来就来。那年年底,学院聚餐,大概是在松涛山庄,大家共享几桌热气腾腾的酒菜,我去得有点迟,没法自选位置,恰好他身边有一空位,我纠结了一下,最终挤了进去。这一桌以学院领导和资深教授为主,特别是西政来的几位大咖,“物以类聚”而聚集在此。我资历太浅、职称太低,无意中蹭进“贵圈”,又不会抽烟,又不会喝酒,又不会打趣,又不会谈天,以自卑为基调的心理阴影面积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于是在整个饭局中,我只能竭尽全力缩成一团,呆呆傻傻的吃着喝着;听他们聊到开心话题大家哈哈起来,也只笑不露齿地陪着表个笑态,生怕自己噗嗤一声会让他们警觉我“奸细”般的存在。唉,小人物蹭大咖圈,甭提这尴尬劲。


就在内心盼着饭局早点结束的当口,觥筹交错中一身烟熏火燎味的陈教授,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的尴尬存在,没话找话就主动搭讪我,鸡毛蒜皮的话题当然都记不起了,尴尬劲却因此慢慢消失,因为聊着聊着聊到学术话题了,聊着聊着聊到还是可以找到交集的学术话题。原来他正打算组织一帮研究生,整理研究近代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发展历程。他有点遗憾地说门下弟子不是法律史出身,对这样的研究题材难以驾驭,便问我有没有兴趣和时间参与这个。我那时关注的领域比较冷僻,想研究民间文学中的法律文化,对具体的部门法毫无兴趣,也根本没打算掺和这事;但既然是他屈尊先问,我不好意思当面拂逆,便敷衍着说试试看吧。他立刻振奋起来,本来喝了点酒,这下更不得了,汩汩滔滔的向我兜售这个话题,说怎么怎么有学术研究价值,他又是怎么怎么折腾,弄来什么什么宝贝(资料),将来怎么怎么方便我们“发家致富”,如是种种,状若传销,让我一时晕了方向。


在那之后几天,接连监考改卷,各自有事在忙。我几乎完全忘掉这事,没想到他主动电话找上门,约好日子在办公室见面。那天下午,寒气逼人,我冻得哆哆嗦嗦,畏手畏脚的形象近于猥琐,但还是如约而至,在他办公室见面。那里已有三四个研究生各在忙活,其中一位学日语出身的女生,正在一台电脑上输入日文资料;另一位学中文出身的男生,在另一张桌子上埋头标点一堆竖排繁体的复印资料;还有一位男生在复印机旁边操作复印什么图书。陈教授在靠窗的办公桌前,鼓捣着一堆什么文件资料。这房间忙忙碌碌的气息,让我冻僵的四肢慢慢回温,不再哆哆嗦嗦的寒颤,人也开始感觉自在一点。


陈教授见我来了,马上召集大家到一起,跟这几位门徒介绍我。辞令当然是夸张的,把我夸成那啥青年才俊,仿佛在介绍别的学者,让我不免一顿惭愧,之余外带一点小小虚荣,仿佛他这一夸,我就真的才俊。不过,夸耀式介绍完毕,话题就入正轨。他东翻西翻一摞摞资料,在堆积如山的书桌捣腾,然后一件件出示证据,拿出那晚饭局提到的所谓“宝贝”,原来都是清朝末期诉讼法方面的文件资料,包括《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诉讼法驳异部居》、《法院编制法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等等。我开始发生好奇心,忍不住随手翻检,慢慢意识到这些“故纸堆”还真是值得钻研的材料。于是,当他问我寒假可否协助他整理校勘这堆文献、并撰写相关评介研究文章时,我犹豫了片刻,答应下来。


那年寒假本来计划备考博士,心比天高地报名北京大学,摩拳擦掌地买来复习资料,准备认认真真地投入学习,因此最初阶段的工作状态仍是敷衍。不过,在逐字翻录这批竖排繁体未标点的近代史料的过程中,我慢慢进入文本之内的近代语境,从这些发黄发脆的纸张背后,感触着百年风云的种种悲欢,以至渐渐开始沉迷于此,意识到这一块果然是别有洞天。点校完成《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后,写作状态也很意外地提前到来。我知道像我这样的笨人,在感觉来临之际若不把握,那就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有机会,纠结了一下复习备考的事情后,决定先趁热打铁去“码字”。于是,那个寒假成为我第一次全心投入法律史研究的狂奔时段,简直停不下来。


寒假过后,视力固然大大下降,手腕也酸酸胀胀,但内心是充盈着振奋的,因为不仅完成了文献点校任务,还额外完成几篇因缘整理而有所感的文章,其中一篇后来用来充任硕士学位论文。不过,备考北大之事全然放弃,哪里读博就得重新规划。因缘际会,改道澳门,从此不再有北上之梦的奢望了。而在再度见面时,我打印出来厚厚一叠点校资料和数篇论文,自然让他喜出望外。他本来并未指望我作出什么动静,因为他其实最初就能看穿我的敷衍。但我居然从此上钩,乐此不疲投身其间,这可是他不曾预料的。这自然成了他后来对我更加关照的根由。


忙活这件事后,转眼硕士毕业,之后改道澳门攻读博士,顺便协助他完成项目结题,于是当年10月在中国法制出版社陆续出版了两卷本《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百年进程清末时期》。平心而论,文集所收的几篇文章,纯属蹒跚学步的习作,后来自是不忍卒读;但当时却是满心欢喜,且还膨胀出更多的虚荣,以为这真是从此迈向学界的起点。人在虚妄之际的动力驱使,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这效果于我而言,就是真的从此爱上了法律史研究。


随后几年,世事变迁。由于学院发展规划意外受挫,加之其他方面的种种缘故,这七位来自西政的学者陆续离开,其中几位重返西政,另外几位另就高枝。陈教授去的地方,是重庆大学法学院。彼时彼刻,心有离殇,我既黯然于缘分的失去,也惘然于未来的无着,只能万事随缘了。


不过,缘分想断也没那么容易。其时,重返西政的赵明教授正在主持法学研究所,荟聚一批正在学界闪亮登场的法理才俊,尤其着力打造施氏一脉的政治哲学与康德一脉的法律思想,成为当年歌乐山下法政学府的一道靓丽风景。我因为读博方向是法理学,其时也被施派学风蛊惑甚深,试图以此重述西方法政思想资源。这凌虚蹈空的宏图,我当然不可能实现,但在当时却有忽悠之效,于是意外得到赵师错爱,三下五除二,转赴歌乐山,成为他麾下的普通一员。歌乐山下的最初时光,是令我终身难忘的,这不仅是因为内心久有倾慕而居然美梦成真,还因为赵师当年积极筹措的各种学术活动,让我真切地感受到西政风情鼓荡人心的巨大能量。至于陈刚教授所在的重庆大学,与此相距不远,于是重续前谊,再聚欢乐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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