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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心得:学术、生活、家庭_黄鑫政公法学人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21
摘要:1.学术随想记录: 张树义教授在美国去世,不禁看到其弟子张力在归制与公法的公众号的一篇文章,里面内容真挚充实,还讲到一些高深一些的方法论,谈到一些著作,便感到法哲学书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以及其他法学的“指导”,或者灵感来源,确实如此,所以几乎

1.学术随想记录: 张树义教授在美国去世,不禁看到其弟子张力在归制与公法的公众号的一篇文章,里面内容真挚充实,还讲到一些高深一些的方法论,谈到一些著作,便感到法哲学书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以及其他法学的“指导”,或者灵感来源,确实如此,所以几乎所有公法学人也会读德沃金哈耶克等等法理学著作。包括田飞龙教授,对法政著作了解更是在行,还有李晓兵教授,对法国宪法颇有见解。

在归制与公法转载的另一篇张树义教授的文章(关于共有财产),提到物权法,讲到巩献田老师,查了一下百度百科,他是法理学方向的,不是民商法的专家,其观点(百度百科列举)有些浓厚的意识形态导向色彩,现在物权法也实行了,虽然说曾经也因为巩献田老师的文章(包括其他)而停止审议,也采纳一些意见,但最终物权法是运行了,故笔者觉得不唯意识形态,只唯实,这也是邓小平先生带来的新思路和我国取得新发展的原因,就像资本主义不一定就是坏的,马克思可以采纳,康德、孟德斯鸠等的先进思想亦可吸取,没有绝对化,绝对的东西往往都是带有偏见和错误的。历史上我们就犯过错误,例如看到卖鸡蛋就批评其实资本主义,就打倒甚至抓起来。故西方的不一定就是错的,我国的巡回法庭、宪法宣誓等就是吸收外国做法的例子,为我所用,是为上策。这也是洋务运动等探索强国之路的做法,是进步的。当下的司法独立

违宪审查,亦不应该带有意识形态偏见,而应该中立去看待其意义和对实际法治、社会、国家、人民的作用,这才是真正法学家以及各界人士的使命。西方强调个人,尊重个人,我们以前推崇“公社”、共产主义,是比较不适合实际的,故物权法是贴切实际的法律。至于公有财产,其背后是政府国家,在我国还处于强势的一方,就不像私有财产那样迫切需要立法才能尽可能加以保护。

2.日记部分:另外,今天发现,有什么想法还是及时用笔记下来,或者在笔记上画划比较好,思路有时候也需要“画图”,提纲等,是为“法学方法”。今天受王乐成前辈鼓励,应该写点有用的、好一些的东西,故以后把写作当成一项使命,即使没人约稿,并还没出书打算,亦可先行其事,其他有机会了,就能比较有库存了吧,今天看了一篇谈论和断桥梅(王乐成先生)的文章,提到50万字的创作,我也在评论处写下“字数其实不难,当把敲键盘当成乐事,或者敲打过程带着思考和一股涌泉之心得时候,字数不再话下,一万字很快,50个一万字亦不难。”可谓是读其文章收获良多,他还提到文章修改有时候反而失去原来的味道,这也是我还是喜欢把最初的原稿推出去的原因,虽然比较上不了台面,但始终相信其意义,只能机遇,或者不断修改。

读断桥梅博友(王乐成先生)的随笔,查了一下,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大概是一篇篇的短文游记,是随笔的集合,这无疑比较合适笔者的写作方式,不一挥而就,长篇大论,适合一点一点,最后集合,笔者也曾想,随笔最后能够能集,笔者曾感慨“我的第一本书应该是一本随笔集”,包含回忆录,夹杂法学学习感悟、困惑、不平....笔者的生活习惯亦是这样“懒散”,“杂乱无章”,缺少具体明确的规划,是为平庸之因,谦虚又有点中肯地说。在王先生的文章,我评论到“先生读余秋雨,气质似乎有些像,同样戴眼镜,同样儒雅好书”(与具体评论有所出入)。

余秋雨,很久之前就听到了,包括《文化苦旅》这本书,在百度百科看其介绍,戴眼镜的眼神和邹老师有些像,初识邹老师,是在广州的宪法年会。说到文化苦旅,看了其章节名称和速浏览一些,不禁想起2012年寒假的成都之旅,还有2013年从毕节到丽江,途径六盘水、曲靖、昆明、大理的旅行,旅行过程中眼镜的浏览,视觉的冲击,心灵的洗涤和释放,是不是一次内心和思想的叩问和进步呢?是的。我多次和父亲说到:“成都之行,虽短暂,但意义非凡,在自己大学时代,无疑留下美好印记,显得不那么干涸,丽江之行亦是。”这话的意思,除了安利自己对旅行意义的理解和强行想扭转父亲的思想(也给了他压力了、也显得不敬)之外,也是真真切切的体会,这其中就涉及父亲的习惯和经济模式,还有我不安分和有失敬意的“博弈”。我的文风,是纪实的,就像贤仔^说的“你的日志比较现实,不是作。”每个人有自己扥文风,笔者的文风可能就像我的言论:缺乏逻辑,谈不上严密,但自己的观点见解颇为固执强烈,日常谈话(和家人)论证颇为认真,倒是学术论文论证不够,故有黑白颠倒,不得体明显...我的学术观点也有点“真知”,不敢说是灼见,就像法治公墓,还有个人破产制度(民间借贷借贷人借款目的是赌博,之后破产,贷款利息应该有所限制,否则一蹶不振,几乎家破人亡),后者来自现实生活,一个兄弟的例子,可谓有些问题意识,奈何民商法不是专业,无法详细论证,只能在随笔独自哭喊,而法治公墓来自刑事诉讼法课的熏陶,刘老师的为人和学问我是佩服和欣赏的,故其关于聂树斌、赵作海等的介绍深入脑海,综合,包括看了任东来的《影响美国宪政的20个案例》,有些联系,最后便在2016年闽粤宪法年会的分论题:仪式招到缝隙,虽然有偏之评价,但还是“凑合着”写了,行文半个月,有拼凑之感,成文后却不大修改,难而痛苦,却到处投稿,咨询些许老师前辈挚友,至今质量不好,在库存中躺着。

这就是我的文风,敬爱的读者是否已经被“逼疯”,因为没有逻辑和天马行空,像是刚学会说话的孩子,一个人呢喃细语,描绘奥特曼应该怎么打怪兽...

有时候怕提到一些前辈,会不会让他们蒙羞,这是笔者敏感的地方,暂且提吧,也是表达钦佩之情为主。比如在法律博客可以遇见不少大师前辈,甚至能够“以文会友”,有所结识,实在幸运,也学到很多,不得不说是一种雅致的快乐,笔墨之交、阅读、书写,无疑可以成为一生的习惯和财富。今天在给上面提到的《断桥梅新作有感》(题目有很大出入)的评论中,综合今天看的马云在达沃斯受的专访的视频,体会到“除了文字出版可以超越时间,让后人仍能阅读之外,事迹、贡献,比如马云的淘宝改变无数人的购物和生活模式,学生、上班族、市民经常“拿快递”,也能名垂千古,成为人类的历史,受马云视频启发,加上双亲年纪渐长,和笔者日益增长的学术生活经费需要、心不满足的矛盾,不禁想起原初的“富裕”的人生理想,有时候长辈的精神和见解影响我们很厉害,比如对创业和从政的规划和见解,导致现在抛弃赚钱的想法和实践,埋在刚开始的学术之中,有所生疏困惑,和文人、书生的尴尬。故只有心态改变,顺应自然,或者继续坚持“远见”,或者可以试着探索,争取“稿费”(乍一听多么可笑不现实)各种可能的资金来源,如活动征文、学业奖学金等来改变尴尬,此时多希望也有专栏,就可以和夏老师一样赚些“芋头”,可惜知识和资历可能未够,或者个人努力未够,平时航向偶尔偏颇,冷暖自知。说到这些,是否父亲已经失职?还是家人们已经足够辛苦反而笔者不会感恩导致他们暂时毫无回报难以继续付出更多?笔者觉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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