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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才与吹牛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6
摘要:口才与吹牛,虽然不是兄弟,却是近邻;既是近邻,就不免串门。如果熟透了,也就随便些,终至让自个儿分不清是口才老兄还是吹牛小弟。如果老兄缺乏反省功夫,什么时候把自己变回吹牛小弟也不知道咧! 真正的口才绝对避免吹牛;无法避免吹牛也就谈不上真正的

口才与吹牛,虽然不是兄弟,却是近邻;既是近邻,就不免串门。如果熟透了,也就随便些,终至让自个儿分不清是口才老兄还是吹牛小弟。如果老兄缺乏反省功夫,什么时候把自己变回吹牛小弟也不知道咧!

真正的口才绝对避免吹牛;无法避免吹牛也就谈不上真正的口才。如果硬要把那些无缝的吹牛说成是什么口才,倒不如将它定义为“普通的能说会道”。因为真正的口才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只有利人利事,决不炫己弄人。

释迦牟尼佛辩才无碍,讲经四十九年,说法三百余会,佛涅槃后当世的弟子们将佛的讲经说法回忆记录下来成为佛教经典。佛在世时曾在《金刚经》里为自己打保票,说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只要略翻佛家经典,便知句句真实,从不吹牛。

孔老夫子大半生从事教学,桃李满天下,后来的弟子们将孔子主要言行记录在《论语》里,也是句句真实,从不吹牛。

以毛主席、周总理为代表的新中国第一代多数领导人口才之好令人叹服。那一代杰出的群体总是将“崇高的革命理想、丰富的革命经验”融为一体,成竹在胸,即兴演说,势如破竹,细如绸丝,感人肺腑。他们不是为了炫己而口才,而是为了当时的革命与建设事业而宣讲,可以说从不吹牛,后来也逐渐兑现之。

口才实际上是将内才非常顺畅地解放出来,其根本目的在于“他受用”。“他受用”是佛家术语,用现在的话讲,可以意译为“为人民服务”或者略为“为人服务”。你说、你讲、你做报告,如果不为人(民)服务,那是何意?既是服务,断不可吹牛!说得出,必须做得到,传统文化所谓“言必行”、“言而有信”之类。如果光讲,却做不到,或者长期不兑现,那是吹牛,不是口才,充其量不过是“能说会道”、欺世盗名而已矣!

所以,善用口者,必须具有为人为事的胸怀,同时具备反省功夫,否则,口才就会串到吹牛的隔壁,自言自语了。

会吹牛好不好呢?据我所知,据我观察,能吹也不错。你在台上讲得天花乱坠,虽然有人嗤之以鼻,却也有不少人“吃之以耳”,听进去了,而且认为这人真有才,是当官的料!殊不知,这类“官人”越多,官场就越“乌烟瘴气”——“放炮”的结果嘛!

论及口才与吹牛,好像不能不提检察官与律师了。律师们有的有口才,有的没有口才,检察官亦复如是。在我曾经主持和参与开庭的日子里,很少见到检察官吹牛,倒是见过一些自以为有名气的律师吹过牛。如果你不熟知法理,不懂哲学与逻辑,不熟悉案情,不具备足够的人生阅历,你不但听不出律师在“吹牛”(吹牛与诡辩有时是双胞胎),还以为他真有口才呢!没有口才的检察官遇到“吹牛”的律师,倒也无事,一句“由法庭裁定”之类也就可以休庭了。如果检察官与律师一样也喜欢“吹牛和诡辩”,当法官的就必须学会“禅定”,否则,那控辩双方对你都有“私语”了。

谈论口才与吹牛,扯上这一段“司法情节”,是不是离题或即将离题呢?没有。在现时这个时代,除了老师教学、长官报告外,自然不能不提广大群众有时迫切需要的善辩的律师们;有了“反方”,自然也要讲“正方”嘛,况且正反两方都与“为人(民)”有关。所有的口才都必须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排忧解难。如果出发点不是这样,而是另有企图,说你有口才,倒不如说你能吹牛、会吹牛来得妥切些!

私下场合,是口才还是吹牛,无关紧要。才也罢,吹也罢,说不定殊途同归——归于所谓的幽默文化。我若是把它们端到“桌面”,七嘴八舌,说不准要自讨苦吃。

口才与吹牛无疑的都是个人学养的外射,最后都将射出“精”来——精,有妖精与精华之分,不要看错了,想错了!高学养是品质,是气节,是一心为民,是说到做到,而且首先是“自受用”,是自己浇灌自己,自己是自己的园丁;低学养,是装饰,是作秀,是遮掩,是放炮,是能说不能做!当然,低学养首先也是“自受用”,那就是最后变成一个丑八怪,让人民群众戳背与唾弃!

  吹牛不是口才!倘若缺乏学养,最好不要能说会道,以免被人疑为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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