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属于哪一国真的那么重要吗?_祝君好运0103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祝君好运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1
摘要:热播的《大秦帝国》里有那么一段剧情让我念念不忘。秦昭王采纳范睢的“远交近攻”之策,展开攻韩大战。白起将军献良策切断韩国上党地区与以国都新郑为中心的本土地区之间的联系,使得上党被围而无法得救。此时,韩王英明睿智地与秦国和谈,将上党地区拱手

热播的《大秦帝国》里有那么一段剧情让我念念不忘。秦昭王采纳范睢的“远交近攻”之策,展开攻韩大战。白起将军献良策切断韩国上党地区与以国都新郑为中心的本土地区之间的联系,使得上党被围而无法得救。此时,韩王英明睿智地与秦国和谈,将上党地区拱手让秦以换取本土之和平。此消息传到上党,原上党郡守并不奉行,仍带领上党军民加固城防,以防虎狼之秦的进攻。而新的郡守也被上党地区官民一心齐抗暴秦的昂扬斗志所打动,不惜违逆王意,献一奇策:与赵国谈判,将上党献于赵而得其庇佑,免受秦之侵犯。此时自发的上党民众站在郡守府门口义愤填膺地高喊拥护,剧组特意给了特写,实乃群情激奋。

然而,笔者看来这种群情激奋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是可怜的。从实质结果上看,无论是秦还是赵,皆为他国,怎么选择皆是投靠外人,难逃背叛国家的嫌疑(虽说是国家先将其弃之)。有人会说,韩赵为盟国,归赵乃明智之举。但当时赵国面对秦国攻韩却未施以援手,予以救助,并且此时韩王已经与秦国签订合约,韩赵很难称得上是盟国,而秦韩恰已是真正盟国了。另有人会说,从文化上看韩赵魏合称三晋,为春秋晋国三分而成,文化上较为相似。此却为一理由,但三晋虽出于同源,但是内部纠葛不是不少,回顾魏国强大之时赵韩皆受其辱的事实,所谓文化同根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

而从形式上看,韩王乃是实权国家元首,其子民皆受其领导。况且此时的韩国并不是什么联邦制,或者是地方自治。国家决策权专属于韩王一人,其作出的决定也定然是代表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可见,此时秦韩盟约已经达成,便已生效,国民唯有遵从一途。此时韩国上党郡守与军民一起突破合法性的盟约以及国家正常体制而集体归于赵,道德上乃大逆不道,政治上乃投敌背国。无论秦韩皆有惩罚之权。

由上可知,上党本已属于秦国,但为何上党之人要反秦而归赵呢?在笔者看来,无他,皆因上党之人乃至整个六国之人皆曰秦为虎狼之国,皆信秦之暴虐。但众人皆知自孝公以来秦人积极向中原国家学习,所用之相多为六国之人,所行之制皆为六国之制,所书之文亦是中原之文,何故六国之民仍视强大之秦为暴秦,为虎狼?秦国之强大,当时上党之人并不是不知道,秦赵之差异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反应,归赵而反秦是为何故?

此事不难看出,无论上党还是新郑,民意并不一定就是如此正确,甚至有时候乃民粹也。而民意本身也多是统治者之借口罢了。韩国之人为何有此民意,除传统上民间的散播之外,离不开当政者的间接默认和积极传播。在那个信息闭塞的年代,主导百姓认知的除了传统也就是统治者的宣传了。而所谓的传统也只是宣传久了而形成的惯性。属于哪一国并不是上党之人所能决定的。即使顺其意而属于赵,难道赵国就不会是下一个抛弃自己的韩国、侵犯自己的秦国?乱世之小民,何谈自我?在极权的世袭制之下,在面对政治的利益平衡和得失决断时,所谓的民心民意什么时候真正得到过尊重?当我们奋起保卫自己的国家时,有可能你已经被自己倾尽生命所捍卫之国家所抛弃。当我们仰头高喊爱国主义时,转身回头自己或许已经是“世界公民”了。潘恩在《人的权利》一书中痛陈世袭制的统治者为了一人之利,一姓之益而发起战争,置百姓之生死于不顾,是何等明白。当今天下,世袭制早已成落日黄昏,潘氏所推崇之民主共和之自由体制早已遍地开花,然而民众是否能够摆脱千百年来被支配之命运尚不可知。

元朝张养浩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道出了万世不移之历史真谛。虽是表达对外族统治的不满,但纵观我汉人自己又怎能逃出这一周期律?广受国家主义者诟病的,所谓具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的金庸先生,在《鹿鼎记》一书中也从玩世不恭的韦小宝口中道出了“反清复明”的悲哀。

责任编辑:祝君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