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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光所有的律师之漫谈阅卷_胡海雄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广州学者律师仲裁员胡海雄 发布时间:2017-06-21
摘要:杀光所有的律师之漫谈律师阅卷 原创 2017-06-20 胡海雄 广州律师沙龙之刑事案件阅卷技巧分享演讲(提纲) 开场白 “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杀死所有的律师。 ” —— 莎士比亚 刑辩律师是天使还是恶魔?刑辩律师是正义的化身还是邪恶的帮凶?刑辩律师恪守
杀光所有的律师漫谈律师阅卷

原创 2017-06-20 胡海雄

广州律师沙龙之刑事案件阅卷技巧分享演讲(提纲)

开场白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杀死所有的律师。                                              

                             ——莎士比亚

刑辩律师是天使还是恶魔?刑辩律师是正义的化身还是邪恶的帮凶?刑辩律师恪守的底线应该是什么,有没有客观公正义务?刑辩律师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以什么推动法治的进步?

孟子有句话讲的极好: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每个人都有傲慢好胜的心理,想比人家好,想教训别人,都想指导别人,这是人的毛病。当然,教学相长,准备教案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升的好机会。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倒在沙滩上。所谓高手在民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80后现在当家作主,九零后开始站台,作为60年代的我,还来不及退出舞台,再不扬鞭策马,估计也会被淘汰。

最高院周强院长是这样评价律师的,律师做了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两件难事,第一件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法官;第二件是把当事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随着从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舞台越来越宽广,刑辩律师也越来越朝着专业化和精细化方向发展。刑辩律师的春天来了吗?刑辩律师的专业化?庭审制度改革方向?侦查中心向审判中心转移,逮捕必要性审查?量刑规范化?认罪认罚从宽?如何防范刑事风险?如何研发刑辩律师新产品?

首先要感谢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周卓豪副主任的邀请。今天的演讲题目本来是《刑事辩护经验与技巧系列沙龙之阅卷篇》,本人虽然从业时间长,也无所谓经验与技巧,只是把自己的十几年来执业体会和感受拿出来与各位分享,题目可以改为漫谈阅卷吧。如果今天的演讲对大家有所启发,本人将深表荣幸。

我想今天的讲座分两个部分,一是漫谈阅卷;二是互动部分,就实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互相交流切磋。既然是沙龙,我觉得也没有必要搞得过于正式,欢迎大家互动交流。可以随时打断我的讲话,发些问题,提出问题。我如果回答不了,幸好今天在座的也有不少高手,曾经的检察官、法官、资深的刑辩大状都可以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案。

漫谈阅卷我想首先从讯问笔录的制作这个角度入手,谈谈侦查机关是如何制作讯问笔录,其次,看看检察机关是如何阅卷的的。

口供是证据之王,毕竟我们在阅卷过程中看到最多的证据材料就是讯问笔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从事刑事辩护,有必要研究我们的对手在干什么,他们的思维模式我们必须了解。刑事警察是如何开展侦查的?检察机关是如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刑事法官是如何判案的?

有律师这样调侃刑事案件的审理;你辩你的,我判我的;做了无罪辩护,就别谈量刑;二审不是想开庭就开庭;不认罪就取消自首;另案处理,处理到哪去了;

我最近也听到过一位资深律师这样说,其实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做的是一样的工作。都是在讲故事。关键要看谁的故事讲的好。我觉得这话值得玩味,颇有道理。

当事人往往习惯这样问律师:你和法官熟不熟?你和警察熟不熟?你能不能把人捞出来?这都是对律师智商的考验。

我是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每个月平均有三、四宗案件参与审理。当你坐在仲裁员的位置上,观察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的表现,以仲裁员的思维裁判案件的时候,你会有一个全新的视角,不同的发现,你的境界又会不一样。

我想从讯问笔录的制作入手,与大家分享交流阅卷的体会。

第一、    侦查机关是如何制作讯问笔录的?

第二、   检察公诉机关如何阅卷?

第三、   辩护律师如何阅卷?

口供是证据之王,虽然现在三令五申不准搞刑讯逼供,但流毒是不能轻易排除的,目前,很多刑事案件主要证据还是依赖口供,这是不真的事实。但凡现在的冤假错案,大都是口供惹得祸。如果你查阅卷宗,看到的证据材料大部份是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之类的,这样的案件十有八九是有问题的。

讯问笔录看似简单,其实是最考办案人员基本功的。就像我们从事民商案件律师起草民事起诉状一样,有的律师的文字功底实在不敢恭维,虽然是所谓的文科专业出身,整个诉状段落也分不清楚,错别字一大堆,整个文章只有一个句号。这样的文书实在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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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

1、是否可以将案件材料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核对?是否仅仅限于言辞证据以外的书证、物证等证据?

2、律师会见时是否可以录音录像?

3、律师提交材料,侦察机关拒绝出具收条如何处理?

4、律师是否可以复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5、鉴定人没有签字的鉴定意见证据效力?

6、毒品的封存如何编码和鉴定?毒品的称量器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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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州学者律师仲裁员胡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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