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个体老板肖某为回报三位局长关照 行贿象州县水利局副局长吴某某,忻城县水利局局长罗某、副局长罗某涛,武宣县水利局长陈某、防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17-07-07
摘要:广西 正义网来宾7月6日电(通讯员 陈敬东)为了“回报”三个县水利局局长、副局长及相关防汛办主任在生意上的关照,广西一个体老板肖某拿出40余万元“分配”给他们,结果害人害已。7月6日,经广西来宾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肖某犯行贿罪被象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
广西  正义网来宾7月6日电(通讯员 陈敬东)为了“回报”三个县水利局局长、副局长及相关防汛办主任在生意上的关照,广西一个体老板肖某拿出40余万元“分配”给他们,结果害人害已。7月6日,经广西来宾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肖某犯行贿罪被象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理审查明,在2009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肖某为了感谢时任象州县水利局副局长吴某某,忻城县水利局局长罗某、副局长罗某涛,武宣县水利局长陈某、防汛办副主任韦某某对其在承揽水利工程中的管材供应项目给予的关照,分别给予吴某某4万元,二次给予罗某12万元,三次给予罗某涛7.5万元,给予陈某某及韦某某共计20万元好处费,总计43.5万元。
责任编辑: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