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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是完美犯罪者吗? 他是图财、劫色还是为满足私欲抑或是兼而有之?_陈群律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道义文章 发布时间:2017-07-10
摘要:克里斯滕森,绑架北大硕士、旅美访问学者章莹颖的人。他 是完美犯罪者吗?他是图财、劫色还是为满足私欲抑或是兼而有之?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完美犯罪者,他有什么特征? 所谓完美犯罪者,就是犯罪者中的极品,他们往往做杀人、抢劫之类大案,他们

克里斯滕森是完美犯罪者吗? 他是图财、劫色还是为满足私欲抑或是兼而有之?_陈群律师


克里斯滕森,绑架北大硕士、旅美访问学者章莹颖的人。他是完美犯罪者吗?他是图财、劫色还是为满足私欲抑或是兼而有之?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完美犯罪者,他有什么特征?

所谓完美犯罪者,就是犯罪者中的极品,他们往往做杀人、抢劫之类大案,他们极有心机、极善谋略、极懂反侦查、极明了受害人情况及犯罪现场情况,其每一次犯罪都是事先精心谋划、事中仔细伪装、事后破坏并伪造现场,遮掩犯罪,遮掩犯罪性质,遮掩犯罪过程,遮掩犯罪后果,遮掩犯罪现场,使司法机关不容易甚至不能够发现犯罪、惩罚犯罪,普通人更不能预见此类犯罪并规避受到犯罪的侵害。

完美犯罪者的特征通常是:

1、有正当职业、正常工作;

2、智商较高、学历较高,社会地位不差;

3、有异常心理,甚至是反人类心理,内心阴暗,外表光鲜,冷血,狡猾;

4、可能在成长道路上遇到过较大挫折,或有较多的期待落空从而导致较多的失望;

5、其犯罪的手法、目的、犯罪后的表现都与一般的犯罪者不同,以至于普通人对他们难以识别、更难以防范,连司法机关都难以处置他们。

其次,从结局上看完美犯罪者,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司法机关十分清楚完美犯罪者是谁,甚至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没有办法对完美犯罪者定罪量刑,因为没有办法收集到在法律上充分并有效、经得起质疑的证据,只好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处置完美犯罪者、甚至撤销案件;

2、司法机关被完美犯罪者故意制造的假象所误导,误认为作案者是其他人,或者以为受害者是自杀,从而实际上没有追究完美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3、司法机关没有办法查明完美犯罪者,完美犯罪者客观上得以逍遥法外;

4、警方不认为已发生的事件是犯罪或不认为是完美犯罪者犯罪,因而没有立案,甚至没有人察觉到罪案发生了,使得完美犯罪者未被追究。

克里斯滕森是完美犯罪者吗? 他是图财、劫色还是为满足私欲抑或是兼而有之?_陈群律师

绑架,是一种严重犯罪

第三,克里斯滕森是完美犯罪者吗?

克里斯滕森在个人Linkedin页面上自我介绍:UIUC的物理系在读博士生,从2013年8月起担任助教工作,负责带大约20个学生,解答物理问题、批阅卷子、测验等。而该校网站显示,物理课2017年春季学年其中的一位助教正是克里斯滕森。

表面看,克里斯滕森有高学历、有体面工作、有家庭、是社会上的光鲜人物;

但实际上,克里斯滕森却精心谋划犯罪,研究犯罪方案、策略和效果!

克里斯滕森作为犯罪嫌疑人,他在完成绑架后,看到自己的犯罪已成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从而获得了强烈快感,享受了成功支配一名高颜值高知本亚裔女性的愉悦,他因此按捺不住“激情”“、不惜冒险公开炫耀自己的“成果”、冒险参加受害人的祈祷会,并开始继续谋划新的犯罪,按自己框定的“理想的受害人特点”去寻找下一个亚裔女性。

显然,克里斯滕森就是一个完美犯罪者。

第四,克里斯滕森的犯罪目的是什么?

从现有资料和信息看,克里斯滕森的犯罪目的不是图财,似乎也不单纯是劫色、满足私欲。他更多的是一种扭曲的心理追求、一种对亚裔女性的畸恋或者畸仇、一种把犯罪作为一种精神发泄的畸形状态。他居然按自己的想法设定合适的受害人,有明确针对地去锁定犯罪目标并实施犯罪,在他看来,他的犯罪不是坏事、不是可耻的可恶的可恨的,而是一种舍得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的“事业”。

他如果没伤害到章莹颖,也会有李莹颖、王莹颖、赵莹颖被伤害,只要是有类似特点的人,就可能成为他的“理想的受害人”。

也就是说,克里斯滕森犯罪的目的就是想侵害章莹颖这类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和众多同情的人,从而获得扭曲的成就感。

所以,克里斯滕森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克里斯滕森们是一群十分危险的人。

克里斯滕森是完美犯罪者吗? 他是图财、劫色还是为满足私欲抑或是兼而有之?_陈群律师

冒险者与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责任编辑:道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