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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转型与发展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博晓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5
摘要:法制网首页>> 法学频道>>法界纵览>>理论法学 新时期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转型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6-11-23 17:16 星期三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李亮 胡帅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两大动力支撑。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

法制网首页>>   法学频道>>法界纵览>>理论法学     新时期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转型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6-11-23 17:16 星期三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李亮 胡帅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两大动力支撑。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全面有序推进,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广泛深远影响,也促使审判管理部门深入思考、准确定位新的人案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审判工作水平。信息化建设3.0版、智慧法院等目标的提出和深入推进,指明了人民法院未来发展方向,也为审判管理工作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托。案件评查作为审判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在新的形势任务下,其工作领域、内容对象、方式方法等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寻求突破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尤为迫切,笔者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适应审判管理大流程发展趋势

  传统的审判管理,职能分工以条块为主,主要包括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管理、审判经验总结等七大板块。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的双重作用力下,这种相对静态的工作格局正加速打破,衔接有序、配合无间、运转顺畅的大流程管理模式逐渐成形,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化发展特征明显。为主动适应这一趋势,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在思想观念上要着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工作关口从传统的事后评查转变为更加注重流程内管控。评查工作的滞后性是影响审判管理质效的突出问题,无论是总结分析、检查考核还是问责督办,都是对事后结果的评估倒查,缺乏对审判流程节点的动态控制,实际工作效果往往受制于人的主观因素影响,以及层级制组织架构的效力消耗而大打折扣。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要树立评查成果流程化运用理念,通过精准查找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将案件质量标准系统转化为流程控制手段,有机运用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程序步骤、每一个时间节点,以此实现评查工作关口的大幅前移,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审理的高质量。

  二是工作对象从宏观的专项评查转变为更加注重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常规评查多以“事”为单位开展,如裁判文书及庭审质量评查、长期未结及久押不决案件清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等,其最大优势是便于审判管理部门掌握特定领域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但不足也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重宏观分析轻精准控制、重形式通报轻实质问责、重面上督导轻个体评价,导致新老问题累积叠加、推进落实浮于表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为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树立评查精细化理念,工作对象要从对事的督导逐步深入到对人的考核,评查结果要与个人业绩紧密挂钩,以此不断调动和激发法官责任心和能动性,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发展。

  三是工作方式从简单的加压式管理转变为更加注重为审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案件评查目前多采用派任务、下指标、定期日的方式开展,这种相对简单的加压式管理,短期内有一定效果,长此以往则必然增加一线法官负担,容易造成工作疲态。为实现良性循环,要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理念,学会向服务要管理质量、向服务要管理效率、向服务要管理水平。具体而言,要深入分析各流程节点审判工作负荷,合理制定办案指标,通过对案件数量和司法资源的有效调配,实现收结案均衡;要大力提升办案系统智能化运用水平,通过文书生成、案例推送、系统校验等技术手段,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要善于总结提炼精品文书的制作经验、优秀庭审的驾驭技巧,通过专家讲解、样式发布、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引领带动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二、强化深度运用,全面将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向深入

  司法公开是最有效的审判管理。当前人民法院已组建完成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不仅为人民群众全方位接近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了有效渠道,也为新时期案件评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必须紧紧依托公开平台,强化深度运用,在对传统评查手段进行大数据改造基础上,全景式展现案件审理质效,深入揭示诉讼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为司法政策制定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一是深度运用审判流程公开信息。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是构建阳光司法的基础工程,也是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着力点。要以司法为民为旨归,通过对公开工作的有效评查,最大限度地将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公共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司法与民众的良性互动;要以扁平化管理为方向,对审判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法途径、结果效应等进行准确评估和督促改进,着力实现案件审判信息的全程留痕和线性传递,不断提高审判流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将流程信息公开评查结果有机运用于实际办案,形成硬性制度约束,促使法官及时更新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审限要求、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加压和自我提高。

  二是深度运用裁判文书网资源。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文书2200多万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充分挖掘和利用庞大的裁判文书资源,认真研究总结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切实做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指导与规范,是新时期案件评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裁判文书数据的集中发布与管理,科学研判审判工作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准确捕捉各类案件变化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司法决策提供坚实参考依据;要注重对各类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的归纳提炼,探索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审判参照体系,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最高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例、公报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确保实现“类案同判”的基本正义;要大力推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升级改造,以智能化、专业化、人性化发展目标为追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文书检索、更加准确的案例推送、更加强大的数据分析,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公开和大数据服务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发展和新气象。

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