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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4000份发票涉税6000万 七人团伙受审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1
摘要:虚开4000份发票涉税6000万 七人团伙受审
  通过向代办公司购买公司资质的方式,多次前往国税机关领取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七人团伙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或按票面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15份。3月1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周仲根等7人涉嫌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

  被告人周仲根今年49岁,曾因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02年7月被浙江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仲根于2015年间,伙同被告人肖伟、崔及富、肖飞、赵艳霞、石可新、商玉仙等人,通过向代办公司购买公司资质的方式,多次前往本市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等地国税机关领取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或按票面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15份,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9207.79万元,税额共计人民币6665.09万元,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7名被告人均供认不讳。据被告人周仲根供述称:姓商的和姓石的是他们那的会计,剩下的几个人都是具体跑业务的。他负责从网上找代办公司来购买公司,每个公司支付代办公司1到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要支付1万多,一般纳税人的公司要支付5万多。他只是支付给这些代办公司资金,代办公司会把涉及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税务登记资料、银行账户相关的资料都交给他,他和代办公司的人员见面交接,直接给付现金。他一共找过三家代办公司办了三四十家公司。

  周仲根还供述称:他们一般在东城及朝阳的办公地点进行网上申报,由会计到各税务局申领增值税发票。发票拿回来后,他们就会用几十部手机群发短信,大概内容就是“各种税票,保真”,然后就等着需要发票的人和他进行联系,他会根据买票人的需要开具相应的税票。大多数的税票都是他亲自开的,有一部分是赵艳霞开的,但具体怎么开、开什么都是他告诉赵艳霞的。

  由于买票的太多,周仲根也记不清具体开了多少张发票。他说:“买票的人太多了,北京的、外地的都有,外地的也有来京见面交易的,也有邮寄的。但结算都是现金,我不用银行转账结算,我卖一张票价格在800至2000元不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仲根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审理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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