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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陈磊因与被上诉人白景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8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郑民四终字第119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磊,男,汉族,1985年11月2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哲利,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彪炳,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景州,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郑民四终字第119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磊,男,汉族,1985年11月2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哲利,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彪炳,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白景州,男,汉族,1970年5月2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杨广甫,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中万,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陈磊因与被上诉人白景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3)金民二初字第39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陈磊,被上诉人白景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12年6月初,白景州向陈磊提供桥梁的吊装运输服务。2012年6月14日,白景州、赵建玲出具的《保证》,主要载明:赵建玲保证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牟县景观大道桥梁一个星期内(七天)全部吊装完毕,如果延期一天,剩余款项不再支付(但是除下雨不可抗力因素)。如果现场不具备吊梁条件工期延续,从15日开始吊梁等。当月20日,陈磊给白景州出具的一份《欠条》,主要载明:今欠白景州吊梁款37.8万元整。2013年7月3日白景州提起诉讼。

原审法院认为:白景州与陈磊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双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陈磊向白景州所举的《欠条》载明,今欠白景州吊梁款37.8万元。白景州据此要求陈磊支付吊梁款的诉请,于法有据,予以支持。陈磊辩称其当时便与白景州解除了协议,白景州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吊装工程,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一百零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原审法院判决:陈磊支付白景州37.8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该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70元,由陈磊负担。

陈磊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原审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本案白景州是河南路达建设有限公司为陈磊所在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找寻的施工方。白景州承揽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牟县景观大道吊梁工程,双方约定工程完毕支付剩余款项,否则剩余款项不再支付。但在施工期间白景州一再要求付清工程款才能继续施工,在此情况下陈磊向白景州出具一份工程款欠条。后期因为白景州未按期完成工程,双方发生矛盾,白景州并未完成该工程,也并未退还剩余已支付的工程款。一审法院只查明了欠条,却没有查清合同的履行情况。二、一审遗漏了案件当事人。白景州出具的保证,其保证对象为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而陈磊作为中牟县京广大道桥梁工程的受托方,而非发包方,不应当成为责任承担方。请求撤销原判,驳回白景州的诉讼请求。

白景州答辩称:一、原审法院对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承揽合同双方都属于分包工程,双方都是直接对接的,不存在遗漏当事人的问题。综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陈磊主张白景州没有完成吊梁工程,仅有其单方陈述,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且白景州不予认可,故陈磊的该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陈磊认可向白景州出具了欠条,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陈磊提出遗漏当事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亦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实体处理适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970元,由陈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张 建 军

                                            审  判  员  刘 红 军

                                            审  判  员  赵 晓 涵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贾    茹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