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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奖开药”涉嫌违规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英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9
摘要:医院“有奖开药”涉嫌违规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医院针对老人推出“促销活动”,到门诊开药满500元即可获得礼品。有市民质疑,退休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医院在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前做活动,有加剧老年人“突击买药”嫌疑,造成医药资源浪费。12月27日,记者探访发现,上述医院有很多老年患者排长队买药。医院则回应称,是针对困难老年人的补助。(12月28日《新京报》)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很多企业常用的促销手段。老年人在商场、超市排队领赠品和奖品也成了司空见惯的消费风景。医院竟然也效仿此法,用开药达到一定数额即赠送礼品的方式来吸引老年人通过医保渠道突击买药,以致出现了老年人排队买药的场面,着实荒唐,令人担忧。

  涉事医院辩称在开药时向老人提供礼品并非普遍式促销,而是只针对困难老人的补助,并美其名曰“公益行动”。可是,这一说法站不住脚。医院无法甄别老年人是否困难,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并未甄别,而是来者不拒,买者有礼,医院的做法已经构成了“有奖开药”的事实。而“有奖开药”会产生明显的“副作用”,本来一些老人的用药需求量并不大,或者对某些药品根本就没有需求,可是,在礼品的刺激下就买了药,甚至多买了药,乱买了药。如此,就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浪费,违背了医保的基本宗旨,伤害了医保制度,也伤害了全体医保投保人的利益。

  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显然,医院“有奖开药”涉嫌违规,逾越了制度底线,监管部门应该介入喊停,责令涉事医院规范诊疗行为。令人遗憾的是,上述规定并没有针对有奖售药、附赠药品或礼品售药等行为规定法律责任,其惩戒力、约束力不足。有关部门在今后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扎紧制度篱笆,堵上法律漏洞,让规则带“电”,更有约束力。

  医院在年底“有奖开药”吸引很多老人前去“医保清零”,也暴露出北京医保年度限额制度的弊端以及一些人医保认知的错位。北京市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退休人员设定了每年2万元的医保限额,如果本年度没有用完,剩余部分不再累计,在第二年重新计算。这种医保限额制很容易让人们产生“当年不用,过期作废”的意识。针对这些问题,北京社保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医保年度限额制度进行重新审视、调整,以更科学、更合理的报销办法来取代限额制,既满足民众的医保需求,又可以限制过度医疗等问题。同时,也应该加强医保审核、把关,对一些购药过于频繁、购药量异常的医保账户进行调查,对多买药、乱买药、突击买药的行为进行约束。对于套取或浪费医保资金情节较重的行为,一经查实,应给予警告、降低医保服务标准、暂停甚至取消医保服务、记入诚信系统等处罚。

责任编辑:李英锋